
新疆平安網訊“顧法官,謝謝你幫我追回補償款。”5月11日,周女士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人民法院高效辦案給予肯定并向法官顧斌贈送錦旗。
“謝謝法官能理解我們的難處,這補償款我一定會給?!?月25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對伊寧市人民法院暫不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表示感謝。
是什么樣的案件獲得雙方當事人的稱贊?
2019年1月9日,因某房地產公司施工進度延期,李先生、周女士所買的新房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
“我們的計劃全被打亂了,沒有房子住,該怎么辦啊?!崩钕壬?、周女士向該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說明難處。
在與某房地產公司交涉無果后,李先生、周女士決定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2年1月,李先生、周女士將伊犁某房地產公司訴至伊寧市法院。經法院調解,伊犁某房地產公司以每月1250元為基數,支付補償款至實際交房之日止共計6萬余元。協議簽訂后,伊犁某房地產公司并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履行義務。4月23日,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顧斌對伊犁某房地產公司名下的財產查詢發現,除實物財產外,該公司名下銀行賬戶無現金流。顧斌電話詢問后得知,該企業經營狀況不佳,但為保障順利交房依然積極努力施工并運轉著。
顧斌考慮到該案標的額較小,若對該房地產公司強制執行,可能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為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50條措施》的文件要求,審慎適用財產性強制措施,顧斌并未采取日常辦案中查封、凍結、扣押、扣留等措施,而是根據該企業近期經營入賬情況給予一定的還款期限。
本案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運轉的情況下,法官通過靈活執行,將6萬余元案款全部執行到位,獲得雙方當事人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