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5月1日起,克拉瑪依市將在全疆范圍內率先實行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個人誠信承諾制,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提升群眾法律援助獲得感,實現法律援助審批從“減證便民”向“無證便民”轉變。
據了解,凡因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的申請人將無需提供“困難證明”等相關材料,在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的條件、范圍和要求后,由申請人對其家庭困難狀況進行書面承諾,填寫《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承諾書》,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克拉瑪依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是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住所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5倍執行。申請人以誠信承諾成功申請法律援助后,法律援助機構可以通過共享信息核查、實地調查、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及其經濟困難狀況等情況進行隨機核查。如發現受援人虛假承諾、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尚未作出法律援助決定的,不予法律援助。
克拉瑪依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紙承諾”替代“困難證明”,將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簡化辦理流程,擴大民生領域法律援助覆蓋面,讓“溫情法援”惠及更多需要幫扶的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