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初,在烏什縣沙依拉木石窟、別迭里烽燧周圍,經檢查組的走訪核查,之前存在的圍欄缺失、環境臟亂、保護范圍未劃定等問題,已全部得到整改。
此次走訪,是烏什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回頭看”的重要環節。
一年前,該院針對轄區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相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加強監管,促進文物保護治理常治長效。
“文物古跡一旦被破壞,損失將無法彌補。”烏什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王學高說,檢察機關在文物保護領域開展監督,與相關行政部門凝聚合力,促進文物保護工作。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輝煌璀璨的優秀文化,留下了大量彌足珍貴的文物遺存。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
2020年,新疆檢察機關啟動“文物古跡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行動,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與自治區文物局會簽《加強協作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意見(試行)》,建立線索互移、信息共享、協作辦案等機制。新疆各級檢察機關與文物保護部門相互配合,持續加大辦案合力,讓文物古跡留存更久遠。
寒驛遠如點,邊烽互相望。烽燧也稱烽火臺、煙墩等,是古代傳遞軍事信息的建筑,也是長城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內,保留著唐、清時代的烽燧遺址共90座。2013年5月3日,由64處烽燧組成的哈密境內烽燧群、26處烽燧組成的昌吉州境內烽燧群被列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20年,哈密市和昌吉州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上述兩個烽燧群遺址中,存在防護圍欄破損倒塌、部分遺址公示牌字跡模糊、保護區垃圾堆積等問題。
兩地檢察機關組建“一體化”辦案組,跨區域協同辦案,邀請文物保護部門共同實地踏勘,梳理長城遺址安全隱患,建立問題清單,并先后向當地文物保護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督促整改文物保護不到位的問題。
一紙檢察建議成效顯著:哈密市投入399萬元資金開展“哈密境內烽燧遺址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昌吉州文物保護部門成立整改領導小組,先后申請國家項目資金922萬元,用于長城遺址專項保護。
目前,經檢察機關“回頭看”,兩地烽燧保護工作整改合格。
鏈條式保護格局推動形成長效保護機制。兩地文物保護部門與文物看護員簽訂《文物看護委托協議》《文物安全責任書》,舉辦業務培訓,開展文物保護宣講,營造了共治共享的文物保護局面。
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在三年的專項行動中,新疆各級檢察機關作出諸多嘗試和探索,876處文物古跡得到有效保護,提升了文物保護管理利用法治化水平。
博樂市人民檢察院訴謝某某等9人盜掘古墓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全國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在懲治犯罪的同時,促使被破壞的文物得到修復,為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在文物保護方面的應用提供了有益樣本。
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整治鄯善縣七克臺鎮南湖村奇石交易市場文物非法交易案,推動政府建立長效機制,鼓勵當地居民主動上繳疑似文物3655件。阿勒泰地區檢察機關對違規在文物保護范圍內施工建設、考古發掘等情形跟進監督,保護176座古墓葬免受侵害,提升文物保護綜合治理水平。
阿克蘇地區檢察機關在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中,充分利用無人機技術手段開展踏勘、取證工作,確保文物保護精準監督。
“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遺產,具有見證歷史、承載文化的重大價值,我們開展的相關保護工作意義非凡。”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買買提艾力·瑪合木提說。
從交河故城到伊犁將軍府,從拜城克孜爾石窟到昭蘇圣佑廟,處處留下了新疆檢察干警的足跡,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已成為文物保護不可或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