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榮獲個人嘉獎,2020年榮獲烏魯木齊鐵路運輸兩級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個人”、三項技能競賽“優秀裁判文書”民事類二等獎、刑事類二等獎,多次榮獲烏魯木齊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優秀法官”“辦案標兵”稱號。2022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
如此優秀的個人履歷,屬于她——哈密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努爾比亞·阿力甫。
作為基層法官,努爾比亞是同事眼中的 “優秀法官”“辦案標兵”,是當事人口中“溫柔耐心的法官”,是青少年眼中嚴肅認真的“法官老師”,從事司法審判工作10年,她始終奮戰在審判一線,堅持人民至上原則,為少年審判工作貢獻力量。
普法宣傳
給青少年多一分關愛
2014年,努爾比亞進入哈密鐵路運輸法院成為一名書記員,也是從這一年開始,努爾比亞作為家事審判普法宣傳團隊一員,承擔起為伊吾縣前山鄉寄宿制學校青少年宣講法律、指導模擬法庭的任務。
2014年春天,她第一次來到學校時,學校教學條件不好,準備的課件沒有辦法投放,但這絲毫沒有影響第一堂法律宣講課的效果,100多名學生擠在一間教室,聆聽努爾比亞的宣講。
此后的10年間,學校從平房變成樓房,有了美麗的校園,不變的是每年如期而至的努爾比亞,和她生動有趣的普法宣傳。她用生動通俗的語言,為山區的孩子們解答困惑,為他們的青春保駕護航。
家事案件
離不開“關愛青少年”
從事法官職業以來,努爾比亞累計審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共計1200余件,多篇裁判文書、庭審榮獲嘉獎。“作為家事法官,讓我最有成就感的是化解不同家庭的矛盾,讓青少年的父母明白承擔實施家庭教育、履行好家庭教育才是引導未成年人養成良好品行和習慣的關鍵。”努爾比亞說。
2021年12月,努爾比亞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當事人麥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馬某離婚。受理該案后,努爾比亞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馬某同意與麥某離婚,但是雙方均不愿意撫養年滿10歲的孩子。
當時,孩子因家庭教育缺位已經產生逆反心理,學習退步,面對這一問題,努爾比亞先是嚴肅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拒絕撫養婚生子女違反《民法典》規定,亦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同時邀請檢察院的同志一同向夫妻雙方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學習家庭教育知識,開展普法和家庭教育督促,讓雙方當事人重新樹立了監護人責任意識,麥某表示愿意撫養孩子,馬某同意支付撫養費。
多年來,努爾比亞始終堅守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嚴肅認真地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審判權,堅定捍衛法律尊嚴,用心、用情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懷著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對司法事業的無限熱愛,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記在心里,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