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網消息,為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展和規范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提供服務前需申報安全評估。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規則生成文本、圖片、聲音、視頻、代碼等內容的技術。《征求意見稿》要求,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向公眾提供服務前,應當按照《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安全評估,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履行算法備案和變更、注銷備案手續。
《征求意見稿》指出,國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推廣應用、國際合作,鼓勵優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軟件、工具、計算和數據資源。
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符合以下五方面要求。
一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應當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含有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暴力、淫穢色情信息,虛假信息,以及可能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內容。
二是在算法設計、訓練數據選擇、模型生成和優化、提供服務等過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出現種族、民族、信仰、國別、地域、性別、年齡、職業等歧視。
三是尊重知識產權、商業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臺等優勢實施不公平競爭。
四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虛假信息。
五是尊重他人合法利益,防止傷害他人身心健康,損害肖像權、名譽權和個人隱私,侵犯知識產權。禁止非法獲取、披露、利用個人信息和隱私、商業秘密。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 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對用戶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承擔保護義務。不得非法留存能夠推斷出用戶身份的輸入信息,不得根據用戶輸入信息和使用情況進行畫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戶輸入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提供者不得根據用戶的種族、國別、性別等進行帶有歧視性的內容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