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今年4月是自治區第二十個“憲法法律宣傳月”。自治區司法廳發布《關于開展自治區第二十個“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4月1日至30日,全區各地將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
此次“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主題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高舉社會主義法治旗幟,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疆。”宣傳重點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深入學習宣傳與維護穩定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宣傳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發揮學校主陣地作用,把法治教育課有效融入日常教學中;加強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治講堂·法治教育基層行”宣講活動;加強媒體法治宣傳,網信部門要指導網絡和廣播電視媒體履行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和微信、微博、抖音、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渠道作用,加強憲法法律宣傳和解讀;加強公共場所法治宣傳,各地各部門(單位)在地鐵、火車、飛機、公交車、客運汽車等公共場所,通過張貼憲法法律宣傳招貼畫、發放法治宣傳資料等,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把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作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納入本地、本系統法治建設總體部署,作為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八五”普法規劃落地見效的重要抓手,講好憲法故事,傳遞法治聲音;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單位)、特別是自治區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切實發揮主體責任,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從群眾需求出發,使憲法法律宣傳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眾;廣泛宣傳報道,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及時宣傳“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進展情況和典型經驗,做好宣傳報道工作,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