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某商行庫房存放的286瓶“伊力老窖”白酒商品被市監部門查獲。
經鑒定,該批白酒商品并非新疆伊力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力特公司)生產和銷售。該商行存在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冒用他人廠名白酒行為,市監部門對商行的售假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
2023年2月9日,伊力特公司將該商行起訴至伊寧市人民法院。2月21日,伊寧市人民法院對原告伊力特公司與被告伊寧市某商行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進行開庭審理。
“雖然原告未舉證證明其所受損失,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被告因銷售案涉侵權白酒8瓶,僅獲利120元,但被告對原告白酒的知名度、進貨渠道、進貨價格以及進貨時索要合法的進貨憑證等理應熟知,卻仍銷售假冒原告注冊商標的涉案侵權產品,主觀上存在惡意。”該案主審法官張茜經審理認為,被告銷售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造成原告公司經濟損失,且侵犯消費者利益,應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被告侵權情節、經營規模、經營時間、涉案商標知名度、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3月7日,伊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及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3萬元。被告對判決結果無異議,并主動履行完畢。

為切實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引導經營者樹立公平、誠信、守法的競爭理念,近年來,伊犁州直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持續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模式,建強由民事、刑事、行政審判骨干組成的知識產權合議庭,優化審判資源,統一裁判標準,依法、精準、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3年來,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80件。
“我們牢固樹立精品意識,創新審判機制和裁判思路,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和判后答疑,既激勵權利人依法維權,又遏制維權出現異化,一審知識產權服判息訴率高達95%以上,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自治區高院伊犁州分院民三庭庭長張慧說。
圍繞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州直兩級法院積極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作用,精準對接企業知識產權司法需求,深入開展“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司法服務專題研究,找準“八大產業集群”經營風險點,加強地方特色經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定期走訪本土特色企業,常態化開展知識產權法治講座,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規避涉法涉訴風險,助力產業優化升級。
“我們將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審判激勵科技創新和維護公平競爭的職能作用,加大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會商,擴大支持產權保護‘朋友圈’,打造專業化知識產權審判團隊,著力提升知識產權審判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動構建公平公正、規范透明的法治營商環境。”伊犁州分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古麗孜熱·木合買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