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2月20日,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首次發出《家庭教育告誡書》,督促當事人糾正監護失職行為。
米某與丈夫李某于2019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兩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經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準備離婚時,因對女兒撫養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米某將李某起訴至法院。
該院在審理中發現,米某和李某對女兒的生活、教育都不上心,均不愿意撫養女兒,未能積極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為督促原被告雙方履行監護職責,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向雙方發出《家庭教育告誡書》。該院速裁團隊多名法官還對雙方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希望你們充分認識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履行撫養照顧義務和監護職責,多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讓孩子在愛和陪伴中健康快樂成長。”在承辦法官的耐心勸導下,雙方就女兒的撫養及撫養費問題達成一致。
“我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靈活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切實推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擔負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讓愛和教育不再缺位。”水磨溝區法院立案庭庭長張雪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