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0日,自治區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并解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50條措施》(以下簡稱《50條措施》)并回答記者提問。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譚磊介紹了在落實《50條措施》中如何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
記者:請問自治區司法廳在落實《50條措施》中如何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
譚磊:自治區司法廳主要通過“三個聚焦”,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護企、惠企、助企作用。
一是聚焦立法護企,源頭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我們正在加快推進《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自治區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等涉營商環境立法項目,推動構建系統完備、務實管用的地方法規體系。同時,我們通過嚴格審查涉及營商環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從源頭上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確保有關優化營商環境領域的文件合法合規。通過開展政府規章清理,及時掃清制約營商環境健康發展的制度性障礙。
二是聚焦服務惠企,依法預防企業風險。我們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優化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網絡平臺、熱線平臺服務功能,推動律師、人民調解、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業務集中進駐,方便企業和群眾及時獲得“一站式”法律服務。我們發揮律師專業優勢,組織廣大律師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通過法律宣講,幫助企業審查合同、規章制度等,為企業“治未病”“防病變”提供“個性化”法律服務。我們發揮公證服務利企便民優勢,加快推進公證、鑒定智慧化服務,通過實施司法鑒定意見書統一賦碼,推進司法鑒定人電子證照(執業證),推廣運用在線公證服務模式,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零距離”法律服務。
三是聚焦督察助企,紓解企業發展難題。我們整合新疆各類法治資源,推動形成優化營商環境法治聯合體,增進政府與市場的溝通,回應企業和群眾關切,破解企業和群眾反映執法、司法方面集中的難點痛點堵點,更廣泛地宣傳解讀政策法規、改革舉措,提升企業和群眾的法治獲得感。我們將各地各部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情節作為法治督查工作重要內容,通過向社會發布征集法治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線索的公告,實地走訪各地政府有關部門,暗訪各地商超、餐飲、政務服務大廳等,從不同角度了解掌握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線索收集、核實、轉辦工作,梳理督查問題清單,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落實,以此持續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