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提升司法公信力,將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做實做細,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12月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掛牌命名為“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
優化訴訟服務 群眾暖心又貼心
“打官司不用往外省跑了,在家門口就能立上案!”家住昌吉州奇臺縣的李某,在奇臺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幫助下,跨域立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
李某因撫養費糾紛來法院起訴立案,經初步審查,根據管轄的相關規定,該案屬被告住所地河南省某縣人民法院管轄。考慮到李某到河南省立案,遙遙千余里,費時費力,大大增加訴訟成本,奇臺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積極聯系河南省某縣人民法院,告知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了解當事人跨域立案需準備的材料,在核對完當事人身份及訴訟材料后,通過跨域立案系統在手機上向河南省某縣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書、身份證明和證據等起訴材料,成功完成跨域立案申請。
2020年以來,昌吉州兩級法院網上立案53000余件,跨域立案600余件,電子送達8萬余次,網上開庭3200余案,網上調解22000余件,充分體現了“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為民服務遵旨。

訴訟服務是群眾接觸法院的第一站。近年來,昌吉州中院在兩級法院開展爭做“最美窗口人”,創建人民滿意窗口活動,擦亮司法形象“窗口”,讓群眾享受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同時,昌吉州中院還暢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開展群眾滿意度線上評價活動;推進“互聯網+訴訟”,開設網上保全、網上閱卷和云柜系統等訴訟服務,借助互聯網優勢,實現訴訟服務“就近辦理,異地辦通”;完善“當場立案、自助立案和預約立案”等,拓寬立案渠道,通過“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縮短卷宗流轉時間”等方式,簡化立案流程;開展壓案不立、超期調解、先調后錄等問題集中整治活動,嚴格規范立案工作。昌吉州中院指導兩級法院成立各類調解室125個,聘請人民調解員312人,設立速裁團隊35個,60%以上的案件在訴訟服務中心化解。2020年被評為全國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先進單位。
出實招求實效 大走訪服務企業
2022年1月13日,昌吉州中院民三庭審理一起商標侵權案,通過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后,經法院調解,該案以高于同類案件賠償款近三倍的數額調解結案。
2020年11月,B商行因銷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被法院判決侵權。隨后,B商行再次銷售侵犯A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構成重復侵權,且存在明顯的主觀故意。
法院審理認為,B商行在明知A股份有限公司系某白酒的商標權人,但仍然銷售類似該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侵害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標專用權,其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鑒于B商行系重復侵權、主觀惡意明顯,且持續時間較長,考慮到A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標的知名度等因素,承辦法官再次向B商行釋法析理,最終B商行自愿以高于其他同類案件近三倍的數額進行賠償。
該案的調解有效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法院對故意、重復侵權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治力度,貫徹落實了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政策,有利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利于增強商標專用權人的信心。
法官們充分了解雙方企業的現狀、發展規劃以及法律需求,建議雙方企業在今后的發展經營中要注重品牌的培養,學會用知識產權來保護自己的品牌。同時,還就商標的規范性使用、商標侵權的認定、構成商標侵權的法律后果等,與企業進行交流探討。

2022年以來,昌吉州中院組織兩級法院開展大走訪進企業調研活動,幫助企業解決疑難法律問題,先后走訪調研涉訴企業百余家,梳理意見建議92條。截至目前,所征求的意見建議和部分訴求全部給予辦理。昌吉州中院還建立營商環境監督專線、企業首席服務員等制度,為企業提供常態化訴訟服務。
強化執行力度 竭力執行解民憂
2022年9月昌吉州中院部署開展“秋風”執行專項行動以來,兩級法院統籌部署、統一步調、同步推進,認真摸底,梳理案件,積極采用協同交叉執行方式,堅持善意執行理念,突出強制措施運用,集中力量執結一批重點案件,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成效顯著,亮點頻出。
2022年9月23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聯合昌吉州中院執行局吹響執行集結號,協同開展“秋風”執行行動。
此次集中執行行動,昌吉州市兩級法院合力,不僅緩解基層法院案多人少壓力,同時實現對基層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
此次集中執行行動中,昌吉州市兩級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靈活采取查封措施,合理處置執行財產,依法適當采取財產變價措施,規范執行案款發放流程,切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據了解,此次集中執行行動,昌吉州市兩級法院共出動執行干警、法警隊警員35人、警車6輛,查找被執行人19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4件,執行完畢4件,執行到位120萬余元,罰款9100元。
同時,昌吉州中院通過發布懸賞公告,有效震懾了案件被執行人,促使案件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群眾利益無小事,及時兌現當事人合法權益,是昌吉州兩級法院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生動體現。昌吉州中院建立“166”執行工作模式,推動執行大數據平臺建設,深化立審執協調聯動改革,加大訴前財產保全和失信被執行打擊力度,積極組織 “亮劍執行難、護航新發展”等專項行動,執行指揮中心實現實體化運行,三年來累計執結案件633件,執行到位金額26.1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