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塔城地區沙灣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檢察長李茜帶領刑事檢察官主動“送法下鄉”,在沙灣市柳毛灣鎮政府會議室,對一起因土地爭議引發的立案監督案件召開了簡易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邀請了該鎮人大代表、基層干部和村委會代表擔任聽證員,并邀請律師和公安機關有關人員參加聽證。
申訴人殷某(化名)的父親與同村楊某(化名)兩家因土地爭議產生矛盾。2022年4月,楊某不滿村委會的土地劃分界限,讓其侄子楊某勝(化名)駕駛大馬力拖拉機到爭議土地犁地,殷某與其父親在阻攔過程中,被大馬力拖拉機碾壓致輕傷二級。申訴人殷某認為楊某勝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調查認為被舉報人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作出不予立案決定,殷某不服,遂向檢察機關提出立案監督申請。
該院檢察長李茜第一時間聽取了情況匯報,并親自包案辦理。通過審閱卷宗、實地走訪了解案情,李茜又主持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認真分析研判,認為楊某勝主觀上故意傷害的證據存疑,在操作大馬力拖拉機時存在過失行為,但損傷程度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處理并無不當。
聽證會上,申訴人闡述了申訴請求和理由,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審查認定的事實、證據和審查處理意見。聽證員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即故意傷害罪的構成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提問,主持人一一解答。
經過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楊某勝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作出的不立案決定符合法律規定。
經過檢察官對案件證據的分析和法律適用的解讀,聽證員的客觀評議,申訴人代理律師的釋法疏導,申訴人表示將采取民事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開展簡易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陽光司法”的重要舉措,保障申訴人的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讓每一起案件中蘊含的公平正義,以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到、能接受”的方式實現,促進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李茜表示,“將深入落實‘常態化開展簡易公開聽證,促進信訪矛盾源頭化解’工作機制,大力推進簡易公開聽證,以簡易高效的方式達到聽證目的,加大首次信訪事項辦理力度,提高辦理質量,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