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法官,我們村村民與承包商發生糾紛,你能不能來調解一下?”“好的,馬上來!”1月7日,星期六,焉耆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官馬增華接到包聯的永寧鎮新戶村黨支部書記張紅志的求助電話,僅半個小時就趕到現場。
村(社區)掛著法官公示牌,有糾紛,打個電話法官就能“上門”服務。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村(社區),當地居民已然形成“有糾紛找法官”的良好習慣,越來越多的矛盾糾紛在基層得到化解。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巴州兩級人民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機制,將司法力量下沉到基層,強化多元社會治理力量聯動,以專業司法服務積極預防、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當地基層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2022年9月,吾某與古某因返還戀愛期間花銷一事發生糾紛,經兩人所在的且末縣托格拉克勒克鄉闊什艾日克村村民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古某向吾某返還戀愛期間花銷共計8000元,但因兩人均未向法院提起司法確認,古某反悔,拒不履行調解協議。
今年1月19日,且末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牟方榮在她包聯的托格拉克勒克鄉法官工作室工作時得知此案,當即聯系了該村司法所工作人員吐爾孫古力·吐爾孫一同前往古某家走訪釋法。為減少雙方訴累,牟方榮又視頻連線了吾某,通過視頻調解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調解協議并進行了司法確認。
在基層,各法官工作室積極構建“鄉鎮司法所+基層調解組織+法官工作室”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充分發揮鄉村社區干部、綜治干部、婦聯組織、人民調解員、村警等多種力量,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資源優勢,促進簡單糾紛就地化解、復雜糾紛多元化解、重大糾紛聯調聯動,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
在巴州的村(社區),駐點法官定期下村開展法律咨詢、矛盾預防、調解培訓、普法宣傳、服務群眾,他們身穿法官服、佩戴法徽,奔走在矛盾糾紛調解一線。
據悉,2022年巴州兩級法院“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室組織法官、干警線上線下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服務15000余人次,化解糾紛4262起。
法官常態走訪,熟悉鄉情民意,按照所駐村(社區)的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司法服務,更好地服務基層治理。
駐點法官每月進村(社區)開展一次工作,聯系當地鄉鎮黨委,進村(社區)必見第一書記,加強溝通聯絡,排除風險隱患。焉耆縣人民法院制作了《焉耆縣人民法院為民司法服務清單》,推動法官工作室工作走深走實;若羌縣人民法院制定“一表一小結一照片”,詳細統計法官工作室任務數據;博湖縣人民法院實行“黨員雙報到+法官工作室”機制,讓服務內容件件落實。
以法官工作室為點、巡回法庭為線、中心法庭為面的訴訟服務網絡體系愈加清晰,巴州兩級法院以精準高效的司法服務回應著群眾新期待、新要求。
2022年,巴州訴源治理成效初顯:民商事新收案件數量呈現下降趨勢;矛盾糾紛在最小范圍內化解,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村(社區)人員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
“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取得實效,滿意的不只是基層群眾。
“法官不再拘泥于審判庭,主動融入群眾,工作作風發生轉變,做基層工作、群眾工作的能力得到提升?!卑椭葜性毫竿ジ蓖ラL楊春燕說,巴州兩級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構建基層矛盾糾紛及時發現、快速響應、依法化解長效機制,全力發揮好人民法院服務基層法治建設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