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銀行辦理調查取證相關業務,銀行有專門窗口接待,比過去便捷很多,減少了我們的訴累。”近日,律師柴繼生說。
在張某與劉某借貸糾紛一案中,出借人張某主張劉某歸還其借款50萬元,劉某以未收到借款為由,拒絕歸還欠款。在該案承辦法官、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民二庭庭長趙鳳簽發律師調查令后,張某的訴訟代理人柴繼生前往銀行專設窗口調取雙方交易明細,前后只用了十幾分鐘就全部辦理完畢。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去年以來,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深化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與人民銀行、銀保監、財政等部門聯合簽署文件,建立“雙綠色通道”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人民法院對金融糾紛案件開設“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各金融機構對人民法院設立“查詢、凍結、扣劃、解凍”綠色通道,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席會議機制、重大風險分析研判機制、重大金融糾紛協調配合機制,會商解決金融糾紛化解和金融審判新情況、新問題,研判金融風險、疑難案件等,有力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不用打官司就解決了我的還款難題,真是太好了!通過法官的詳細講解,我明白了進黑名單的不良后果,我一定要按時償還剩余貸款。”2022年12月25日,伊寧市巴彥岱鎮村民葉某向伊寧市巴彥岱人民法庭庭長康建表達了感激之情。
2019年,葉某因生意資金周轉困難,與伊犁農商銀行簽訂農戶小額信用借款合同,貸款4.9萬元,因生意不景氣,貸款未能按時償還,產生3789元利息,個人征信也因此受到影響。
2022年12月25日,在伊寧市巴彥岱人民法庭金融調解室特邀調解員米亞薩爾·阿布都拉洪耐心地釋法說理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葉某先行償還2萬元,剩余本金和利息延期3次還清,既保證銀行貸款順利收回,又為葉某爭取了還款時間。
“法庭成立‘法庭法官+特邀調解員+行業協會+基層治理組織’多元金融糾紛速調團隊,對符合條件的調解協議,我們及時進行司法確認;對法院確認有效的具有明確給付主體和給付內容的調解協議,一方拒絕履行的,我們及時采取措施強制執行;調解未果的,進入‘快立快審快結’綠色通道,‘雙綠色通道’有效壓縮了糾紛解決時間,在程序上設置更為靈活。”伊寧市巴彥岱法庭庭長康建介紹,“去年法庭設立金融調解室以來,共訴前調解案件122件,司法確認67件,無一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調解成功率100%,收回不良貸款112萬元。”
據介紹,伊犁州直兩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金融糾紛調解室12個,充分運用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邀請金融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協助人民法院調解等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糾紛,拓展延伸“多元調解+速裁”一站式快速解紛服務,促進非訴解決機制與審判執行工作順暢銜接、高效流轉。去年以來,金融糾紛案件訴前調解率95%,審結案件6603件。
“我們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強化多元解紛實體化運行功能,充分發揮不同主體在‘定分止爭’中的各自優勢,動態管理特邀調解組織名冊,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金融糾紛解決渠道,有效提高了金融糾紛的解決效率,取得了多方共贏的良好效果。”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庭長楊峻峰說,“我們在總結巴彥岱法庭金融調解室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今年計劃將在全州各縣市法院進行推廣,切實提升金融糾紛實質性化解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