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對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作出系統謀劃和總體部署,進一步明確全面加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依法嚴格對人為水土流失的監管、加快推進水土流失重點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引發社會關注。
水土流失是生態退化的集中反映。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推進江河保護治理的根本措施,也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受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影響,我國水土流失情況一度頗為嚴重。這一生態問題不僅威脅防洪安全,而且會導致土地退化、耕地減少,影響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制約經濟社會發展。
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我國早在1982年就頒布了《水土保持工作條例》。特別是1991年水土保持法的出臺,為全面預防、治理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保護水土資源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近兩年來我國針對特殊區域或流域出臺的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也都將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的有力保障下,我國開展了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些曾經的水土流失之地逐漸變為綠水青山。
不過,總體來看,我國水土流失量大面廣,防治任務仍然繁重。《意見》作為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進一步明確建立嚴格的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和監管制度,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加大對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這不僅亮明了國家依法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堅定決心,也明確了未來一個時期推進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標和實施路徑。
水土保持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中華民族長遠福祉。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筑牢防治水土流失法治“堤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早日建成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麗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