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區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急用先行,因需、應時、統籌、有序開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行政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12月29日,在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譚磊,法治調研處處長馬金國,立法一處處長穆楠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立法全過程發揚人民民主
問:自治區司法廳在民主立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們高度重視將全過程民主的理念與要求貫徹在法規規章起草、審議、通過與公布的各個環節,在起草制定《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規定》以及相關配套制度時將聽取公眾意見、進行論證咨詢或者召開聽證會等作為制度設計放入其中。
在立法內容上,我們注重解決人民最關心、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權、關注民生,制定或修改了《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參與制定了《自治區實施〈反家庭暴力法〉辦法》。
在立法形式上,我們進一步拓寬公民參與立法的渠道,開辟多種積極有效的公眾參與立法的形式,如通過網站、公眾號、廣播電臺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征集立法項目和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建議,通過網絡調查問卷的形式開展立法調研。我們建立了11個基層立法聯系點,讓普通民眾可以直接參與立法過程。
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回應了哪些社會關注?
答:該條例已于今年正式出臺,它的修訂是在我國正式實施三孩政策的大背景下開展的,有關政策的調整受到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我們重點圍繞促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間隔生育,取消社會撫養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設立父母育兒假,完善生育假期制度等內容開展審修工作,修改后的條例不僅更符合新疆實際、貼近群眾需求,也更有利于優化人口結構、減緩老齡化壓力、促進自治區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量質齊升。
全方位提高立法質量
問:在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方面我們具體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每部法規規章草案提交審查后,我們廣泛征求意見,認真研究上位法、國家相關政策,了解、借鑒其他省市同類立法情況,并深入基層、實地和相關行業開展立法調研。
在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立法過程中,我們先后赴南北疆深入基層社區和村委會實地走訪,輕“坐堂聽診”重“上門尋診”,與基層群眾共同探討草案中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焦點問題,廣泛聽取民意,為草案審查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為挖掘社會資源,加強研究力量,我們推動建立35人組成的行政立法咨詢專家庫和11個行政立法基層聯系點,為行政立法工作提供常態化的智力支持。
此外,我們發揮主導作用,真審真議真改。一是以梳理各方面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先導,以問題是否得到解決作為衡量法規草案的標尺和審議修改的重點。二是注重維護人民群眾利益,防止部門利益、行業利益法制化。取消無上位法規定、自行設定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三是始終嚴守不與上位法抵觸這一底線紅線,堅持不與上位法重復的立法原則,不繁文縟節,不穿靴戴帽,不拘泥于體例結構,有幾條寫幾條,哪條管用寫哪條,抓要害,重實用。
問:我們將如何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法治建設的部署?
答:自治區司法廳承擔著統籌全面依法治疆和行政立法重大職能,我們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制定的法規規章體現黨的主張、符合憲法法律、得到人民擁護。
我們將對標對表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立法要求,結合新疆實際,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把立法決策同改革發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此外,我們將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深化改革、維護社會穩定。
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問:行政立法方面如何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答:《自治區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辦法》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是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域的基礎性行政立法,標志著自治區以地方行政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法治保障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對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環節確立了基本規范,為打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和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除此之外,我們推動出臺《自治區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要求充分利用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環節、減少申請材料、縮短辦理時限、降低辦事成本,為群眾和企業提供便利化的政務服務。
今年,我們推動出臺了《自治區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聚焦解決中小企業“急難愁盼”問題以及疫情對中小企業生存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從完善工作機制、完善財稅支持和融資促進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和開拓市場、提升服務質效和權益保護力度、加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等方面作出制度設計。
問:如何以行政立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答:我們推動出臺《自治區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明確政府職責、健全管理體制,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區劃和規劃,科學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強化各參與方的法律責任,有效解決新疆在氣候資源保護與利用方面的突出問題。修改《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健全地質環境保護、治理、修復長效機制,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今年,為填補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空白,我們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還審修完成了《自治區實施〈水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強化了自治區水生態環境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