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11月29日,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出臺《自治區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即日起至明年1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全力守護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方案》提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國務院安委會一系列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要求,開展此次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覆蓋全區所有地(州、市)、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各行業領域監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持續不間斷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各地兩級政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轄區下級政府、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場所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依法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情況進行綜合督導檢查。
《方案》對重點排查內容進行細化,包括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納入企業學習和職工教育培訓內容情況,企業推進復工復產過程中組織領導、關鍵人員、安全制度、風險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情況,落實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等。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消防、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電力、水利、民航、鐵路、教育、農業農村等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結合本行業領域實際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安全管理薄弱的重點企業和高風險環節,發揮安全生產專業力量作用,精準有效發現和治理企業存在的隱患。嚴格落實問題隱患交辦制度,將此次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落實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考評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事故的,將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追責。
此次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分別為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1月30日前),排查治理階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13日)和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14日至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