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最近和爸媽溝通怎么樣?在學校都還順利嗎?”11月18日,塔城地區裕民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庫里加依娜·熱依木江專程到多某某家中回訪。
2021年8月23日,17歲的多某某和湯某某兩次入戶盜竊,涉及金額達11865元,后被公安機關抓獲。裕民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先后深入兩人所在學校、居住村及家中,詳細調查他們的成長經歷、家庭情況、交友情況等。
得知兩人父母平時忙于工作,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加之法律意識淡薄,導致兩人走上犯罪道路,承辦檢察官十分痛心。
“雖然起訴時兩名犯罪嫌疑人已成年,但犯罪時都是未成年人,怎樣更好地幫助他們重新回歸正途?”庫里加依娜一直在思考。
法律規定,對于實施犯罪行為時未滿十八周歲,但訴訟中已經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案件條件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在庫里加依娜的建議下,裕民縣檢察院決定針對該案召開檢察官聯席會,研究該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規定。
與會檢察官一致認為:對兩人作附條件不起訴可以最大限度促進其回歸正途,并有利于對其進行特殊預防、教育改造。
10月31日,該院再次舉行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告會,邀請裕民縣公安局、婦聯、律師、被害人、未成年人所在地基層組織代表參加。與會代表均認同對兩人附條件不起訴,應對兩人進行幫教、訓誡及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檢察院當場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送達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
“6個月考察期滿后,我們會再次召開聽證會,根據考察期間的表現,最終決定是否作出不起訴決定。”庫里加依娜向兩人普法,告知其在考驗期內應當遵守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可能導致的后果,并勸誡兩人珍惜此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服從監督,努力配合考察幫教工作。
除了對兩名犯罪嫌疑人考察幫教,檢察院還針對其父母存在的監護缺位等問題,主動采取措施。
“11月3日,我們向兩人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就如何加強家庭教育、履行幫教期間監督義務,向家長們提出可行性建議,并責令他們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加強管教,預防再次犯罪。”庫里加依娜說。
“家長作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要吸取本案的教訓,今后加強監管,配合司法機關后續的幫教回訪,及時向檢察機關反饋孩子成長中的重要信息,共同幫助他們回歸正途。”裕民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代檢察長安建強說,該院將努力做好對涉未成年人訴訟活動、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預防等工作,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