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以來,克拉瑪依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及公民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件25件31人。
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專設公益訴訟條款,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該法頒布施行一年來,克拉瑪依市檢察機關扎實辦好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有力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今年6月28日,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張某(化名)等5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由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這是個人信息保護法生效后,克拉瑪依市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相關案件。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刑事指控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決張某等5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四個月或緩刑的刑罰,依法追繳全部違法所得合計175400元,并處罰金175400元。張某等人未上訴,一審判決生效。
該案宣判后,今年8月11日,克拉瑪依市檢察院針對克拉瑪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未履行好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導致不動產登記信息泄露的行為,向該局制發行政訴前檢察建議,要求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登記信息保護制度,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須加大對信息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切斷買賣個人信息的鏈條,讓不法之徒無機可乘。同時,作為相關信息管理單位及公民個人,也要增強網絡安全保護意識,注重信息安全。”克拉瑪依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麻玉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