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縣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云調解,一起因噴灑農藥導致相鄰地塊農作物受損的賠償糾紛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劉某與王某兩家農作物用地相鄰。今年5月,劉某及其他兩個地鄰在給自家田地噴灑農藥過程中,農藥不慎被風吹到了王某甜菜地里。王某自行委托某鑒定公司對甜菜受害是否為藥害所致申請鑒定。經鑒定,王某家甜菜的損害確因除草劑藥液所致,受損面積155.8畝。事后,經雙方自行協商,其它兩位相鄰地塊經營者按各自造成的損失向王某進行了賠償,但劉某因拒絕賠償損失,雙方產生了糾紛,王某遂將劉某訴至法院。
該案網上立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添加雙方微信好友,三方進行視頻通話,征求當事人同意后進行了云調解。通過在線方式與其確認身份并送達了相關訴訟文書等材料,承辦法官詳細聽取雙方的意愿,在通過互聯網“隔空”對話的同時,耐心引導勸解,充分釋法明理。最終,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劉某賠償王某2萬元,一場鄰地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農耕季節因噴灑農藥造成鄰地農作物受損問題在鄉村較為普遍,建議農民在噴灑農藥時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引起鄰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