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出借、出售、出租手機卡、銀行卡,幫助他人轉賬,輕輕松松就能“賺”到高額傭金?當心被騙子利用,淪為犯罪的“工具人”。近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公安局成功破獲兩起涉“兩卡”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額高達62.4萬元。
8月26日,察布查爾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國家反詐中心推送的“斷卡”行動線索:轄區居民顧某名下的一張銀行卡流轉金額達50萬余元,疑有買賣“兩卡”行為。
接到線索后,該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8月以來,顧某名下銀行卡陸續收到來自各地匯入的資金,數額較大。經過調查走訪,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顧某現居住在成都市錦江區某小區,立即赴蓉,在當地民警協助下成功抓獲顧某。

經訊問,顧某原為察布查爾縣人,大學畢業后,他在成都幫助一些公司避稅牟利。他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出借他人用于避稅,然后從轉賬流水中抽取提成獲利。僅8月20日至21日兩天,顧某就依靠抽成獲利1.61萬元。目前,顧某已被依法采取訓誡措施,并移交成都公安機關處理。
8月31日,察布查爾縣公安局反詐中心再次接到“斷卡”行動線索,線索顯示,該縣扎庫齊牛錄鄉某村村民唐某和鮮某有出借個人名下銀行卡、幫助他人從事電信網絡詐騙轉賬活動的重大嫌疑。接到線索后,民警立即對該線索進行偵查,發現唐某通過幫他人轉賬刷流水,從中賺取傭金。
首次轉賬,顧某獲利500余元,見收益不錯,便鼓動同為無業人員的表弟鮮某加入。8月17日至8月26日,唐某和鮮某名下的銀行卡涉案流水達12.4萬余元,二人從中非法獲利1000余元。民警多方調查走訪,于9月20日至21日先后將唐某和鮮某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唐某和鮮某二人對其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鮮某和唐某已被依法采取訓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