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茜,女,回族,1983年2月生,中共黨員,2007年11月參加工作,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分院第二檢察部主任、一級檢察官。在檢察戰線的15年間,無論崗位如何變動,她矢志從檢的初心始終未變,司法為民的情懷始終未減,先后辦理、指導掃黑除惡、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1200余件,用實際行動譜寫著正義和忠誠,詮釋著檢察官神圣職責和崇高使命。她先后榮獲“全疆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業務能手”“全疆優秀公訴人”“優秀檢察官”及“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2019年,她在辦理一起販賣毒品案時,其中一名被告人作為毒品累犯、再犯,現有證據只能證實其販賣毒品2.5克,面對證據單薄,她運用自己扎實的法律基礎、嫻熟的辦案技巧、豐富的辦案謀略,重新送檢涉案人員手機,通過這次送檢,恢復了同案犯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成功找到了案件突破點,這個關鍵證據使該名被告人的從犯地位上升至主犯地位,最終判處無期徒刑。
2020年,李茜臨危受命擔任了一起涉黑案專案組組長,在接手該案之初,案件已經兩次退查,但她不懼困難,迎難而上,利用15天通閱了262本案卷材料,迅速“吃透”案情,找準案件取證、法律適用的關鍵點。功夫不負有心人,她從一份不起眼的《保證書》中發現端倪,查找出隱藏的違法犯罪線索13條、新查證犯罪事實11起,違法行為6起,最終拿下了這塊“難啃的硬骨頭”。由她辦理的兩起涉黑案均入選2020年全疆檢察機關“百佳案例”。
李茜常說,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和“法律守護人”,應當以追求法治下的公平和正義作為自己的理想和使命。2022年6月28日,組織又將李茜調到沙灣市人民檢察院,賦予了她新的工作任務。
“不論在哪個崗位工作,都堅持主動思考,履行‘檢察為民’的初心。做好表率,繼續帶領全院干警,立足檢察職能優勢、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以高質量檢察履職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李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