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希望擁有一個數字相連或諧音吉利的手機“靚號”,給自己帶來好運氣。但“靚號”往往價格不菲,這也讓一些不法分子從中嗅到了“商機”。
塔城市張先生看到身邊不少朋友的手機號都是連號,有的甚至是五連號、六連號,很是羨慕。為了擁有一個“靚號”,張先生多方托人,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在某通信公司任職的吐某。
吐某稱,自己和領導關系很好,辦理幾個“靚號”不在話下。張先生當即表示,只要有好的手機號,自己花點錢也無所謂。
隨后,吐某向王先生展示了3個九連號的手機“靚號”。
“這幾個號碼都好!”張先生開心不已,立即選擇了一個心儀的號碼。
緊接著,吐某以辦號保證金、制卡費、預存手機話費為由,向張先生索要300萬元。
“號碼辦好后,我給你聯系!”吐某稱。
然而,張先生遲遲沒有等到心儀的“靚號”。一段時間后,他通過電話、微信都聯系不到吐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隨即報警。
很快,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吐某抓獲歸案,并移送塔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塔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發現,吐某并不是某移動公司的職員,也不認識某通訊公司的領導,她給張先生的手機號都是隨口編的。
近日,塔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塔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塔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5萬元。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提醒:
1.對手機“靚號”要保持理性消費,不要迷信“靚號”能帶來好彩頭的說法。
2.購買手機“靚號”務必通過正規、官方渠道,避免在社交平臺上與陌生人發生財產交易。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