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蘇地區(qū)沙雅縣人民法院英買力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叔伯兄弟之間的合伙合同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買某與被告艾某系叔伯兄弟,2021年秋季,雙方合伙做蔬菜生意。2022年6月,兩兄弟在利潤分配上產生了分歧,原告買某認為自己應當分得7000元利潤,被告艾某認為買某只能分得1000元,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買某便將艾某告上法院。
沙雅縣人民法院英買力人民法庭承辦法官收案后,經(jīng)電話溝通,得知雙方系叔伯兄弟,便立即邀請雙方前往法庭進行訴前調解。調解中,法官發(fā)現(xiàn)是因雙方賬務開支筆數(shù)多,計算方法不一致,導致二人產生的分歧。經(jīng)組織二人進行賬務清算,結合雙方意見提出合理分配方案,理清賬目后,法官從情理法等角度開展“面對面”“背靠背”調解,幫助二人算好法律帳、親情帳、名譽帳,希望雙方牢記兄弟情誼,為子女樹立好榜樣。最終,雙方達成了由艾某向買某支付5000元的調解協(xié)議。艾某當場給付買某2000元,并約定剩余3000元于9月1日前付清,兩兄弟解開心結、和好如初。
近年來,沙雅縣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解決糾紛挺在前面,積極開展訴前調解,推進糾紛源頭化解。把訴前調解作為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措施,同時注重傳遞司法溫度,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