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20多年來,他始終奮戰(zhàn)在打擊違法犯罪的最前線,破獲了一系列大案要案,曾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獲嘉獎3次,今年5月還被授予“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

他就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阿力木江·阿不拉。
抓住細節(jié),就是抓住了案件的關(guān)鍵。偵辦案件,即使線索不多,阿力木江也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jié)。
2009年9月,在一起惡性搶劫案件中,受害人因受到過度驚嚇,只記得犯罪嫌疑人是3名男子,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阿力木江憑借多年的偵查經(jīng)驗,重新梳理案件,反復(fù)審查每一個細節(jié)。最終,阿力木江從被搶的手機入手進行排查,經(jīng)過20多個不分晝夜的偵查,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堅持原則、嚴于律己”是阿力木江始終堅持的準則。
2015年5月,阿力木江在辦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時,其中一名涉毒人員是他的遠房親戚。親戚找到阿力木江,希望他能夠“幫忙通融,減輕處罰”。阿力木江當場拒絕,他斬釘截鐵地說:“我是一名警察,不能縱容自己的親戚犯錯,更不能無視警察紀律。不管是誰,如果違法了,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法律制裁!”
2018年,阿力木江調(diào)任和靜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當年10月,他充分發(fā)揮老偵查員經(jīng)驗豐富的優(yōu)勢,和同事連續(xù)奮戰(zhàn),在一個星期內(nèi)連續(xù)破獲6起涉毒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
2018年至今,在阿力木江的帶領(lǐng)下,和靜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共破獲毒品案件55起,偵辦部級毒品目標案件2起、廳級毒品目標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3名,繳獲各類毒品2433余克,查獲吸毒人員145名,鏟除毒品原植物190多株。
對犯罪分子,他絕對嫉惡如仇;對人民群眾,他始終熱心幫助。
在一起案件中,受害人趙某被嫌疑人酒后毆打致重傷。趙某的妻子患病,不能干重活,家中還有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而趙某本身就有腿疾,但他是家中唯一的頂梁柱。案件發(fā)生后,趙某的妻子沒錢看病,孩子無人照顧。作為案件督辦人,阿力木江了解情況后,拿出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幫助他家渡過難關(guān),同時叮囑辦案民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對趙某予以幫助。
“群眾是我們堅強的后盾,我們是群眾忠誠的衛(wèi)士。如果群眾有危難,我們不挺身而出,那就愧對身上的警服,愧對頭上的警徽。”阿力木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