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8月13日21時許,和碩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接到林業部門工作人員報警:有人非法運輸國家保護野生植物,疑似天山雪蓮。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并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熱某。經清點,其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運輸野生雪蓮48株。

熱某交代,其與朋友阿某長期在托克遜縣阿樂惠山區放牧,6月中旬開始,阿某經常爬上山區高地尋找野生雪蓮,每次都能采摘3至5株,拿回去晾干并偷偷保存,直到7月初,阿某已“攢”下非法采摘的野生雪蓮48株。
8月11日,熱某放牧時不慎墜馬,摔傷了腿需要下山治療,就在這時阿某找到他,請求其幫忙將曬干的雪蓮帶下山,送回自己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熱某已被和碩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天山雪蓮在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行列,任何私自采摘和運輸的行為均屬違法。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采摘野生天山雪蓮須持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證》,并按照采集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和方法進行采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4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