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8月12日,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繼續重拳出擊,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辦案力度,對3起典型案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一、沙依巴克區北園春市場周胖子蔬菜店B5-34號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案件
經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銷售的蔬菜未明碼標價,哄抬白菜、冬瓜等蔬菜價格,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沙依巴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000元、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二、天山區大灣南路蔬菜直銷店銷售過期食品案件
經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銷售過期食品,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水磨溝區金海岸社區蔬菜副食品直銷店(水-039號)銷售過期食品案件
經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銷售過期食品,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水磨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強化監督執法,嚴厲打擊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烏魯木齊市各族群眾合法權益。若群眾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