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疫情來臨,城市靜默,但群眾的信訪回復答復不能停滯。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部按照李永君檢察長提出的疫情期間工作不斷、標準不降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前提下,認真投入日常辦公辦案辦信,確保控申檢察業務正常運轉。
8月12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買吐送·吐地買買提與第十檢察部在崗留守人員集中辦理12封群眾來信,及時回復答復群眾信訪事項,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群眾信訪訴求有人辦、辦得好、有答復。

此批信件均為8月初收到,辦信人員堅持做到七日內程序性回復答復,拆信閱讀、分析判斷、回復答復、錄入系統,每一個步驟都嚴謹規范,每一個答復都符合法律規定,充分踐行了“辦信也是辦案”的工作理念。
在辦理群眾劉某某的來信時,發現該來信事項系劉某某不服阿克蘇地區中級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依法應當向阿克蘇檢察分院申請監督。
辦信人員隨即通過電話給當事人進行解答,通過耐心釋法說理,申請人的情緒由激動變得平和,接受依法處理其信訪事項的途徑。
劉某某提出正值疫情期間無法前往辦理監督事宜,辦信人員考慮到現實情況,主動作為,表示會將相關材料轉交有管轄權檢察機關。在劉某某感謝聲中,這封來信圓滿辦結。
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以來,第十檢察部充分發揮“窗口”服務職能,堅持言必有行、行必有果,做到七日回復答復率100%。疫情期間,該部將繼續堅持“為民辦實事”的高標準,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控申檢察工作“兩不誤”,群眾來信辦理不拖延不斷檔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