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8月11日,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3起烏魯木齊市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一、沙依巴克區某生活超市涉嫌擾亂市場價格。8月10日8點至8點30分,該店售賣的蔬菜明顯超過日常利潤率,涉嫌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還存在銷售過期食品問題。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管局指導沙依巴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該超市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擬作出10萬元行政處罰。
二、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某蔬菜水果店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8月10日,該店銷售的所有蔬菜均未明碼標價,西紅柿進價4.8元/公斤,銷售價8元/公斤,銷售價格超過進貨價格的66%,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管局已指導經開區(頭屯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該店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三、天山區某便利店涉嫌哄抬價格。8月10日,該店在銷售土豆、黃瓜等13種蔬菜過程中,存在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該店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在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要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積極組織貨源保障供應,保持市場價格基本平穩。特別是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需品,在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要自覺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管局呼吁市民,發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壟斷或其他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和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堅決維護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