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喀什地區伽師縣鐵日木鄉幸福村,一排排棉株油綠滴翠,村民卡某站在地頭一臉笑容。
“這些棉苗可是我依靠法律爭取來的,學法確實有用。”卡某說。
“咦?這是咋回事?”記者問。
“這事還得從我們村的法治文化大院說起。”卡某說。
幸福村法治文化大院位于幸福村2組村民圖爾蓀·買買提家,這座大院是村里人學習法律知識的窗口,村民們都知道,這里可以反映問題,進行法律咨詢,解決矛盾糾紛,參加法治文化宣傳活動。

當天,記者隨卡某一起走進法治文化大院,只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標語、民法典相關內容、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等法治元素張貼在顯眼處。
一張長桌、幾條長凳上坐滿了學法的村民。一旁的人民調解室里,調解員正在化解村民糾紛。
法律知識學完,糾紛化解了,村里的小學生打起快板,給大家說唱了一段民法典,贏得陣陣的掌聲。
65歲的圖爾蓀·買買提是村里的老黨員,他愛學習、講法律,村民有事都喜歡找他。2020年,圖爾蓀申請把自家院子打造成法治文化大院,帶領村民一起學法。
2021年12月,圖爾蓀被伽師縣評為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這塊招牌讓他很自豪。他說:“這塊牌子不是給我的,是給村民們的。”
圖爾蓀這句話是有依據的。幸福村共有348戶,1208人,在圖爾蓀的帶領下,法治宣傳工作輻射到每家每戶,現在,村民們都養成了遇事找法的習慣。
今年4月,如某在給小麥地澆水時,不慎將卡某家5畝棉花地淹了,造成80%的棉花苗死亡。卡某來到圖爾蓀家的法治文化大院,在每月召開一次的法治文化宣講會上,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圖爾蓀大哥,你說說,如某哪里不對?”卡某說罷,大家開始議論紛紛。
圖爾蓀立刻撥通了該村法律顧問新疆卡吾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卡吾力江·馬木提的電話,大家都焦急地等待結果。
卡吾力江解釋說:“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使用相鄰不動產避免造成損害。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所以,如某要給卡某賠償。”
聽了法律顧問的話,大家紛紛贊同,再經過圖爾蓀的調解,如某同意賠償卡某損失。
法治文化大院除了普法,還是村民說事點,承擔著接待群眾議事的職能。
5月初,村民們到法治文化大院反應,村里有7.8公里的水渠存在安全隱患,該村第一書記王振海組織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商量,向鄉里申請資金修建防滲渠。7月初,防滲渠動工了;6月,村民們反映有村民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問題,村里立即組織黨團志愿者在主要路口進行交通安全勸導。
在學法、說事、解紛于一體的法治文化大院里,村委會還制定了重大問題或復雜矛盾糾紛領導包案限期解決制度,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書面報告鄉黨委政府,讓群眾“有話能說、有氣能出、有結能解、有難能幫”。
小小一座院落,蘊含著法治鄉村的大能量。近年來,幸福村以法治文化大院為陣地,積極構建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創新基層治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取得了積極成效。
“3年來,幸福村沒有發生一起信訪案件,還榮獲了‘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自治區文明村鎮’等稱號。”王振海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