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位年輕法官,從事審判監督工作6年來,忠于職守、認真嚴謹,憑借法官的責任與擔當、青年的朝氣與勇氣,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昂揚奮進,用奮斗的青春鐫刻出心中神圣的天平。
她就是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一級法官劉俊英。
2016年,劉俊英進入自治區高院,為了盡快融入審判環境,她就像是“鉚”在了單位,厚厚的大部頭法律書籍基本上都被她“啃”了一遍,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訓練很快讓她成為多面手。
如何讓司法為民落到實處?劉俊英時常思考這個問題。“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為了結案而結案。”劉俊英說,這是她找到的基本方法。
陳某和薛某是多年好友,兩人一起來新疆打拼做生意,互相幫扶,感情深厚。然而一次,薛某向陳某借錢用于周轉過程中,兩人因為還款數額發生爭執,賭氣鬧到法院,案件前后經過8次審理,仍沒有達成一致,最終案件到了劉俊英手里。
接到案件后,劉俊英先對雙方情況進行了解。
“雖然對還款事宜有分歧,但兩人對彼此的評價都很中肯,這證明多年的兄弟情誼還在!”劉俊英決定分別做兩人工作,聽他們講個人奮斗史,“點題”兩人最困難時的相依為命。談到過去的交情,兩人都沉默不語,最終在劉俊英引導下,兩人達成了還款協議,這場長達幾年的借款糾紛案塵埃落定。
“法官幫我們把賬算清、事說開、理說明,多年的兄弟感情重歸于好……”7月3日,陳某在電話中表示,兩人現在已冰釋前嫌,攜手再合作了。
“小家安穩了,大家就和諧,人和人之間的矛盾少了,社會上的糾紛也就少了。”不僅僅就案件本身辦案,劉俊英更關注案件背后人和人之間關系的重建,以及案件帶來的社會效應。在這種辦案理念的影響下,她手中的案件基本上都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
今年1月,一起民事糾紛案件申訴至自治區高院。
楊某等人在烏魯木齊某地段購買了一處門面房,交房時,卻發現門面房內有個長長的通風道,和購房時的圖紙不同,于是楊某等人拒絕收房并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但開發商卻辯稱房屋不存在設計變更。
接到這起案件,劉俊英仔細查看購房時的圖紙,請教建筑專家,不顧天寒地凍,頂著鵝毛大雪,和同事帶著測量工具來到房屋所在地實地調查,經過現場測量,最終確定該門面房確實存在設計變更。
于是,案件被指令再審,最終楊某等人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這是真把咱老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啊!”劉俊英的辦案過程,讓楊某等人對法官的耐心、細心和專業贊賞不已。
除了完成繁重的審判任務,劉俊英還參與審判案例編寫以及重大調研課題、調研報告、綜合材料的撰寫;起草審理指南、案件質量分析報告等,很多工作都是她利用業余時間完成的。
付出終有收獲。這幾年,劉俊英獲得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兩次榮立三等功。
“干得越久,越能感受到‘司法為民’4個字沉甸甸的分量,不用心、不出力,就對不起它。”回憶起這些年審判監督工作的心得,劉俊英感觸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