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7月25日,在疏附縣吾庫薩克鎮瓊巴格村矛盾調解室內,該縣站敏鄉艾日克貝西村村民艾某數了數手里的1萬元現金,笑了。
這是他家牛死后的保險賠償金。為了這1萬元,他多方“跑門路”,花了一個多月也沒拿到錢。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駐艾日克貝西村“訪惠聚”工作隊和村委會知道情況后,僅用3天就梳理清楚了矛盾癥結,幫艾某拿到了錢。
今年3月,艾某在巴扎上買了一頭奶牛,花費29300元。雙方一手交錢、一手牽牛,無買賣合同,無旁人佐證,也無收據。誰知道,今年6月初,這頭奶牛突然死了,艾某很生氣,高價買來的奶牛還沒賺錢就死了,這樣的“冤大頭”他不愿意做,但也找不到當初交易的販牛者。
突然,艾某想到每頭牛都有編號,一般情況下,養殖戶會依據編號給牛購買保險。“如果這頭牛有保險,我還能挽回點損失。”艾某便帶著這頭牛的編號,逐一咨詢,最終在一家保險公司查到了這頭牛的投保信息,投保人及受益人是該縣吾庫薩克鎮瓊巴格村養殖大戶瑪某。艾某這才知道,賣給他牛的人是二道販子,牛的原主人是瑪某。
保險公司查驗投保的牛確實死亡后,啟動理賠手續,將保險賠償金1萬元匯入了瑪某的賬戶里。
艾某知道后,沒有第一時間向村委會反映,而是私自到吾庫薩克鎮瓊巴格村“告狀”,稱瑪某拖欠其1萬元,鬧得沸沸揚揚。瑪某是當地養殖大戶,深覺名譽受損,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他表明自己支付了保險費,而且牛賣出去后并沒有進行保單轉讓,如今拿到理賠款也是理所應當。雙方為此鬧得極不愉快。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駐艾日克貝西村“訪惠聚”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陳強與疏附縣文旅局駐瓊巴格村“訪惠聚”工作隊隊長熱孜萬古麗·卡德爾迅速介入,與各自村民溝通談話后向保險公司核實有關情況,查清事情前因后果。
經過調查,事情逐漸明朗,保險公司的代簽名行為是導致此事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原來,保險公司的辦公地點租賃的正是瑪某的房屋,業務員發現牛的投保人及受益人是瑪某后,在辦理理賠手續時,未通知瑪某就為其代簽名,直接將賠償金匯入了瑪某的賬戶內。
摸清楚矛盾癥結后,瑪某認為,如果保險公司在辦理理賠手續時,將他和艾某叫到一起商量此事,就不會有后續的不愉快了。保險公司認為,自己雖然在代簽方面違規,但將錢匯入瑪某賬號上并無過錯。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駐艾日克貝西村“訪惠聚”工作隊表示,一般情況下,牛的保險隨牛走。如果保險公司在理賠時,能按照規定將涉事雙方都叫至現場,協商好牛死亡后的保險受益問題,矛盾就不會激化。一番解釋后,保險公司當即表示將強化工作制度執行力度,加大對業務人員的培訓等。
矛盾癥結解開后,新問題來了:保險賠償金1萬元該給瑪某還是艾某?
據悉,涉事奶牛是享受政府保險補貼的牲畜,牛主人繳納少量保險費后,牛死亡后即可獲得1萬元的理賠。這頭牛經過二道販子轉手,賣給了艾某,雖然并未進行保單轉讓,但根據現實情況以及此牛交易時雙方當事人的意向,牛的保險應隨牛走。鑒于此,兩個工作隊負責人分別與當事人談話,瑪某同意讓艾某領取賠償金。
7月25日一大早,吾庫薩克鎮瓊巴格村升國旗儀式結束后,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駐艾日克貝西村“訪惠聚”工作隊人員與該村工作人員一起,向全體村民解釋了此事的來龍去脈以及處理結果,引導村民進行民事交易行為時,一定要依據民法典合同編的相關規定,簽合同、寫收據,遇到矛盾糾紛第一時間找人民調解組織。而后雙方到村矛盾調解室,制作調解協議書,履行和解義務。
事情還未結束。艾某是名泥瓦匠,平日經常雇傭小工干活,但其拖欠了本村9名村民工錢共計8000元。鑒于此,當天,工作隊及村委會人員將艾某與9名村民叫至該村矛盾調解室,逐一核銷欠條,徹底解決了9名村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