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對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組織鑒定機構和雙方當事人進行現場勘驗,為案件公正高效審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該案因雙方當事人解除租賃合同而引起,租賃物為占地1300余畝的大型物流中心,雙方當事人對一審程序中鑒定機構作出的關于物流中心基礎建設、配套賓館、商鋪的裝修、停車場地坪等造價的鑒定意見爭議較大。
為查明事實,明確損失情況,本案二審承辦法官侯衛寧充分征求和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后,交由鑒定機構重新研究鑒定方案,并帶領法官助理、書記員、當事人以及鑒定人驅車25公里前往現場,對鑒定異議進行核對、測量、勘驗。
雙方對給排水工程使用的水管規格各執一詞,侯衛寧請當事人聯系挖掘機現場開挖地面,實地測量管道尺寸;雙方對遍布租賃場地內的五個崗亭面積及使用情況說法不一,侯衛寧與鑒定人查看了每個崗亭并重新測量;雙方對租賃場地上的賓館、門面房的裝修是由次承租人完成還是由本案當事人完成有不同說法,侯衛寧隨機走訪十余家商鋪詢問情況……面對種種分歧,侯衛寧與鑒定人一起在高溫酷暑下連續作戰8小時,逐一核對、勘驗,確保最終勘驗結果雙方當事人都能認可,也為案件公正審理提供了詳實證據支撐。
對鑒定意見依法進行審查,是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公正審判的重要內容。此次現場勘驗,是自治區高院民二庭扎實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的縮影,通過現場勘驗,讓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發表意見,更加細致還原案件事實真相,同時,鑒定意見的依據充分、鑒定過程的公開透明,更有助于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公平的裁決,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彰顯司法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