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對一起養老詐騙案進行公開宣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羅某等3人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退繳贓款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
“大爺大媽,今天你們來趕上我們活動啟動會,不僅能拿到免費的雞蛋、掛面,還能學到真正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好辦法!”“今天加入我們,明天就能拿到現金返利,這是廠家為答謝客戶專門做的活動,錯過了就再也沒機會了!”2018年4月初,在哈密市三家商行所謂的“投資活動啟動會”上,不少老人掏出了自己辛苦攢下的積蓄,他們根本沒有想到,幾個月后,自己的血汗錢就打了水漂。
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至10月,被告人羅某等3人在哈密市三家商行進行“投資活動啟動會”,以贈送雞蛋、掛面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在向社會公眾宣傳保健品的同時,還極力宣傳投資返利項目,向老年人介紹、推薦辦理會員,并向投資的老年人承諾按照會員層級定期返現金獲利,還可按照投的比例贈送積分,積分可在網上兌換商品。
2018年10月,被告人羅某等3人關閉所謂的“投資活動”,離開哈密。截至案發,該案涉及被害老年人92名,被騙金額達142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羅某等3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承諾高額回報、代持股票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羅某等3人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退繳贓款按比例發還被害人。
羅某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近日,經哈密中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