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6月4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去年以來全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相關典型案例。
近年來,自治區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注重將審判工作和我區特色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1年1月至今,全區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9593件,審結18995件,審結率96%。有效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利益,促進了公益林及草原修復,切實維護了全區生態環境安全。
2021年以來,全區法院不斷推進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審判機制,將全區范圍內部分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交由鐵路運輸兩級法院集中管轄,逐步形成“1+1+3”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格局;不斷完善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審判制度規范,陸續出臺多項制度,有效推進環境資源案件的集中審判進程。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落實巡回審判機制,通過視頻審理、“定點+流動”、上門服務等形式,將司法服務延伸到群眾身邊;加大中立評估機制,增強預測結果的可靠性,協助當事人和解或調解;堅持系統修復優先原則,探索適用補種復綠、退耕還草等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修復方式,推動環境修復責任落實到位;強化執行回訪機制,督促其提升服務質量,確保矛盾糾紛從源頭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