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區分院、中院和人民銀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盡快指導啟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人民銀行指導建設的中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網在線訴調對接,推動建立銀行調解與訴訟程序在線對接機制,實現上下聯動、有序銜接、資源共享、業務協同,促進金融糾紛多元解紛。
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司法在糾紛化解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充分發揮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在金融糾紛化解中的優勢,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通過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方式開展全流程在線調解和訴調對接,滿足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實際需求。全區各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室,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從調解員名冊中選派人員入駐,與法院人員共同負責金融糾紛的在線訴調對接。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指導做好調解員日常管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將符合條件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信息推送到相應的法院。
通知明確,當事人向法院提交糾紛調解申請,通過調解平臺向入駐的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委派、委托調解案件;調解結果錄入調解平臺并告知相關法院。當事人也可直接通過調解平臺向入駐的金融糾紛調解組織提交調解申請,調解成功的,組織在線簽訂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可就達成的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或者出具調解書,法院進行在線司法確認。當事人通過調解網調解成功或經調解組織線下調解成功的,通過調解平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在線申請司法確認。
新疆高院與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商定,建立溝通會商機制,定期通報在線訴調對接推廣應用情況。各地法院建立工作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建立與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在線訴調對接工作臺賬,實現信息互通和數據共享,盡力提高化解金融糾紛的能力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