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不少不法分子以“養老保健品”“投資養老”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以下案例,展示剖析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望廣大老年群眾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佟某、金某在線上購買人員信息(包括姓名、年齡、購藥信息等),并使用某地網絡虛擬電話、無實名制電話卡冒充某醫院專家、主任或者健康顧問向購藥人員打電話,夸大、虛構自己藥品的藥效,向被害人高價推銷其網上購買的三無保健品。同時,以為被害人辦理醫療救助卡為由,通過貨到付款的方式郵寄涉案保健品、藥品,詐騙被害人景某、劉某、某學等人共計51700余元。
裁判結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佟某、金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佟某、金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定為坦白,從審查起訴至庭審階段始終能夠主動認罪悔罪,愿意積極向被害人退賠損失,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佟某、金某的犯罪事實、數額、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判決被告人佟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被告人金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責令被告人佟某、金某向被害人退賠人民幣51700元;
公安機關扣押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冒充醫療專家、顧問,通過專家義診、免費檢查、電話推銷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推銷所謂的“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無法律定位,經常被不法分子偷梁換柱,騙取防范意識不高的老年群眾信任,他們使用網上的“三無”產品并夸大其藥效進行推銷。
法院提醒廣大老年朋友,在身患疾病后要到正規醫院治療,對于使用電話或者在現場以“專家”“大師”身份進行商業宣傳,推銷所謂“藥品”“保健品”時,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莫要輕信,發現異常應當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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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涉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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