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秦立芬接到通知,由她擔任烏魯木齊市第二十九中學法治副校長。

這對秦立芬來說是一次“跨界”,但她十分從容。秦立芬在新市區法院從事多年民事審判工作,其中不乏涉及未成年人保護案件。
“這次擔任中學法治副校長讓我跟未成年群體走得更近,能更真實地了解未成年人的想法,這對我和孩子來說都是一次成長的良好機會?!鼻亓⒎艺f。
4月6日,記者采訪秦立芬時她正在備課,不久后她要去學校開講第一課——《加強法治教育 共建平安校園》。
“中學生正處于青春期,加上學習壓力、校園生活、家庭關系等多重因素,部分孩子出于好奇和叛逆,容易犯錯?!苯┠?,秦立芬先后受理了諸多涉未成年人案件,她說,尤以涉及青少年的案件較難辦理。
青少年思想較小學生更加成熟,必須有的放矢加以引導,方能達到普法效果。對于第一堂課,秦立芬構思已久,最終決定從自己辦理過的幾起校園中較為常見的案例入手,讓孩子們正確認識一些可能有過的行為對自己、他人和家庭帶來的危害。
今年1月,秦立芬接到新市區某學校的求助電話,兩個小學生家長因一起校園傷害事件鬧得不可開交。
在此之前的一次課間,兩個孩子違反校園規定偷跑到操場籃球架旁攀爬玩耍,上課鈴響后兩人慌忙滑下,處于上方的孩子不慎將位于下方的孩子右眼踩傷。
秦立芬將雙方家長及校方代表邀請到新市區法院調解室展開調解。
受傷害方孩子家長認為孩子受傷是校方缺乏管理、施害方家長缺乏教育,索賠數萬元醫療費。校方認為學校已通過多種途徑向家長和學生開展了校園安全教育,對此秦立芬也做了核實。施害方家長則認為兩個孩子結伴玩耍,受害方也有責任,且對方索賠金額過高。
兩個學生都已滿8周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秦立芬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三方解釋有關規定。最終施害方家長向受害方家長賠償8000元。
校園生活中,學生之間打鬧玩耍較為常見,青少年情緒容易激化,因此造成的傷害事件并不少見。秦立芬準備通過解讀民法典有關規定,讓孩子們注意盡量不打鬧,以免對同學造成侵害,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不良影響。
去年,某學校向新市區法院反映,有學生在校園周邊商店購物中有盜竊小商品的行為,讓商店老板十分頭疼,“都是孩子,東西也不貴,就怕他們‘小時偷針,長大偷金’?!鄙痰昀习宓膿鷳n同樣也是學校的擔憂。
秦立芬和同事針對中小學生這一行為做了專門研究,并安排法官就這一問題向該校全體師生開展了一次法治課,此后,該校再未收到此類情況反映。
這次,秦立芬也準備將此問題帶到課堂上,讓孩子們認識到這一行為的危害。
“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規定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那么是否意味著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就可以實施犯罪了呢?當然不是,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這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但并不意味著未成年人可以不尊法。”秦立芬翻開擺放在桌面上的幾本法律書籍,向記者一一道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為講好這堂課,秦立芬提前向校方征求意見、翻閱典型案例案卷、研讀法律條文,授課內容還在繼續充實中。
秦立芬深知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任重道遠,“我要當好校園安全守護者,發揮專業所長,引導孩子們親身參與法治實踐,讓法治的種子在他們心中生根發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