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堅持立法先行理念,充分運用國家賦予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權,著力破解民生、生態、安全等領域突出問題,將立法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全州持續保持社會穩定、民族團結。
解決急難愁盼
長期以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與發達地區相比經濟社會發展明顯滯后,社會治理任務重、欠賬多。對此,該州積極傾聽群眾呼聲,從治理難點堵點、群眾急難愁盼出發開展立法。
——管好“操心事”。時刻關注群眾身邊“關鍵小事”,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制定出臺《巴州物業管理辦法》,對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基礎設施老化、停車難等問題“對癥下藥”,促進物業管理規范、良性發展,實現了業主和物業公司互利共贏。
——緊盯“鬧心事”。積極回應群眾對文明養犬的呼聲,制定出臺《庫爾勒市城區養犬條例》,既解決“犬傷人、犬擾民”難題,又依法保障養犬人員合法權益。
——解決“揪心事”。針對燃氣使用覆蓋面廣、安全隱患突出問題,出臺《巴州燃氣管理條例》,有效解決燃氣經營者安全服務滯后、燃氣用戶安全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從源頭上防范公共安全風險隱患。
推動長效常治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沙漠地區廣大,生態環境脆弱。該州牢固樹立“兩山”理念,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高標準立法。
——注重源頭治理。多年來,塔克拉瑪干周邊水土流失嚴重,為有效解決群眾爭水爭地、拓荒開墾等影響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先后出臺《開都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巴州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規范》等,水土流失治理成效顯著,相關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妥善化解。
——注重化解民怨。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等問題,采取開通政府網站“民意直通車”、組織開展專題座談和專家論證等方式,深入組織研究,推動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辦法》《博斯騰湖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用法治筑牢生態屏障。
——注重促進發展。將市域內資源稟賦、風土人情等元素融入旅游發展戰略,頒布《旅游資源管理條例》《巴音布魯克草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推動旅游業步入發展快車道,5年來全州接待游客人次、旅游總收入分別增長135%、140%。
統籌安全發展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過去經濟發展方式粗放,優勢資源轉化不足等問題突出。近年來,該州抓住“一帶一路”倡議重要機遇,積極推出一系列地方性法規,把改善民生、保障經濟發展貫穿市域社會治理全過程。為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倡議加強立法。緊扣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戰略定位,出臺《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不斷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新優勢。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強立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巴州促進和保護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條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束縛、添活力。為促進鄉村振興加強立法。頒行《巴州紅棗產業促進條例》《庫爾勒香梨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多年來農產品侵權損害果農切身利益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一批農產品地理標志入選國家名錄,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彰顯法治保障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