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服務已讓5000人受益
新疆平安網訊 “感謝律師免費幫我打官司,讓我拿到了9.6萬元賠償金。”3月15日,張某告訴記者。張某在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務工,施工時右眼不慎被切割機打傷,經鑒定為十級傷殘,他和用工方經漫長協商最終無果。去年,在律師的法律援助下,歷經3次開庭,他打贏了官司,拿到了賠償款。
張某的成功維權,得益于法律援助制度,也得益于克拉瑪依市建立的個人法律費用保險制度。
記者了解到,克拉瑪依市于2015年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個人法律費用保險制度,以此實現了保險制度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和改善保障民生的有機結合。
“市民可以自主自愿購買保險,此外,克拉瑪依市每年出資150萬元為困難群體、低收入人群購買保險,共9萬余人,當他們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矛盾糾紛,所需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克拉瑪依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科科長王玲告訴記者。
王玲介紹,把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納入政府投保范圍,受援人除了按照法律援助條例獲得法律咨詢、案件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外,訴訟費、執行費、司法鑒定費及郵寄送達費也納入了保險理賠項目。而將超出法律援助范圍的民生保障事項和困難群體納入政府投保范圍,則為“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提供了堅實保障。
2019年起,克拉瑪依市又在過去基礎上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咨詢費、律師調解案件補貼等理賠項目,以此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該項制度運行以來,共計為5000多人提供了法律幫助。近3年的數據顯示,克拉瑪依市通過法律費用保險程序為2806件訴訟案件理賠353萬余元,經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案件979件,理賠60余萬元。
這一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創新,是克拉瑪依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具體實踐,既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快構建覆蓋全面、服務高效的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服務體系,也積極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3月15日,來自福建的“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張秋生律師正在克拉瑪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坐班。他認為,此項制度提高了律師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和調解案件費用,提升了律師的法律服務質量,也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探索出一條新途徑。
今年1月,克拉瑪依市個人法律費用保險制度被命名為第一批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