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為報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馬騏就報告中提到的“老夫少妻”網絡惡搞事件進行了解讀。
誹謗案一般屬于自訴案件,司法機關主動介入釋放了什么信號?
司法機關主動介入,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體現出網絡法治正在強化。很顯然,網絡放大了誹謗的社會危害性。對這樣的案件,司法機關該出手時必須出手,不能讓受害人僅憑一己之力去維權。這也是一種態度、一種宣示: 網絡不容犯罪藏身絕不是口號。
如何增加造謠者的違法成本,讓網絡不成為謠言的滋生地?
一體推進“不敢、不能、不想”。
首先,依法懲治要到位,把“不敢”做實。去年起訴網絡犯罪增長近一倍,還要加大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震懾、以案止案。
第二,監督管理要到位,把“不能”做實。相關職能部門、網絡平臺的監管職責落實了,很多網絡亂象就能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三,源頭預防要到位,把“不想”做實。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要靠每一位網民共同參與。要加大典型案例發布、宣傳力度,向社會傳遞一個明確信號: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言行也要守底線。
為什么更看重以案件推進社會治理?
個案優質高效只是基礎,還要依法能動履職,辦理一案、治理一片,這是更重的責任。
案例就是推進社會治理的扎實舉措。對司法機關,案例詮釋司法理念、辦案規則,是最直接的業務教科書;對社會,案例承載公平正義、法治精神,是最鮮活的法治公開課。這就是案例的價值:以個案推動法治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