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在一個烈日炎炎的正午,我感覺特別燥熱。有一個小孩在我身邊,我心里很煩。我知道這個小孩是我的孩子,我愛他,但是他又不聽話,我不知道該拿他怎么辦了,我說他,他不理我,我好難受。”
“好,非常好,讓我們在這個點上稍稍停留一下,由我陪著你……”
2月11日,一場采用專業心理咨詢方式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正在進行中。這是塔城地區沙灣市人民檢察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成立以后,針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開展的首例家庭教育指導。
“我們最近辦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長因為受到案件的影響,多次用言語攻擊孩子,導致親子關系和家庭氣氛非常緊張。檢察官在了解到這個情況后,多次進行溝通,該家長表示愿意接受專業心理咨詢。”沙灣市人民檢察院“向陽花”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室主任張紅娟說。
張紅娟介紹,檢察官考慮到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在案發后產生的“心理障礙”,以委托指導的形式,委托專業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嘗試通過心理咨詢、心理干預等形式開展綜合性家庭教育指導。
“這位家長當下的心理狀況主要表現為矛盾、糾結、不知所措,甚至想逃避,對自己的孩子感覺既熟悉又陌生、既愛又恨,既對孩子生氣,又對自己自責。之前,我們對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監護狀況、涉案原因等情況進行了詳細的社會調查,并針對這位家長的心理狀況,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楊紅英說。

楊紅英通過意象對話心理療法,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的當下心理狀況,并在潛意識狀態下,引導家長渡過心理危機,平復自己的情緒,對當下狀態有所覺察,進而改善親子關系。
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在心理咨詢師的陪伴下,緊張焦慮的情緒在慢慢釋放。家庭教育指導結束后,這位家長眼含淚水,激動地說:“謝謝指導老師,謝謝檢察官,我終于可以睡個好覺了。”
楊紅英也為首次成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而特別感動,“我從業這么多年,這是第一次接觸司法機關做的家庭教育指導,讓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

“家庭監護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保護線。《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確立了以家庭監護為基礎、國家監護為兜底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安排。”沙灣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檢察長李國金介紹說,要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就要從“根”上做起。
為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 1月30日,沙灣市人民檢察院會同市婦聯、關工委、法院、公安局、教科局等單位,聯合成立了新疆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針對怠于履行、不當履行監管義務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監護人、或其他與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發現相關問題即可對其進行定制化強制教導。
“換句話說,就是為‘問題父母’如何正確帶娃提供定制化‘康復治療’措施。”李國金介紹說,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明確了辦案機關及相關部門在家庭教育干預中的職責分工,細化了法律宣傳、教育方案、發現線索、跟蹤回訪、考察評價等機制,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模式,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聯動機制。除了依法“治療”“問題家庭”,該工作站還將開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規、校園欺凌、婚姻家庭等多主題、多元化培訓,為家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指導、支持和服務。
“新學期馬上開始了,我們將會同合作單位聯合開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規、校園欺凌、婚姻家庭等多主題、多元化培訓,開展家長培訓講座,加大對家庭教育宣傳力度,特別是對‘問題學生’及監護人,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性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切實把工作站的各項舉措做深做細做實。”張紅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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