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都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主要方式。如果說人民調解是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法律援助就是在訴訟環節為群眾撐腰的背后力量。
1月22日,克拉瑪依市申報的“引入法律費用保險制度”項目已獲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創建項目。實施“法律服務保險”制度是該市為群眾“實力撐腰”的一項重要措施,推動該市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邁進了一大步。

扭轉“信訪不信法”的思維定勢
2013年,克拉瑪依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建立個人訴訟保險制度的構想,通過政府為低收入人群購買保險和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引導和鼓勵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從根本上扭轉“信訪不信法”的思維定勢,推進法治城市建設。
同年5月開始,克拉瑪依市司法局與新疆社科院、武漢大學法學院、新疆師范大學、克拉瑪依市委黨校等單位合作,完成了個人訴訟保險制度的調研、設計與論證工作。2015年7月市政府印發《克拉瑪依市個人訴訟保險實施方案》,同時,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與中國平安保險新疆分公司簽訂了個人訴訟保險合同,標志著個人訴訟保險項目正式落地,成為國內第一個建立此項制度的城市。
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范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后能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2017年,克拉瑪依市對個人訴訟保險制度的功能定位進行了調整和完善,把個人訴訟保險制度與法律援助制度、人民調解制度、司法救助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在政府購買的保險中增加了人民調解案件和公證案件的理賠項目,將“個人訴訟保險制度”調整為“法律費用保險制度”。

2018年8月,克拉瑪依市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與人保財險克拉瑪依市分公司合作推進“法律費用保險制度”。
讓受援人放心地打官司
2019年,在政府購買“法律費用保險”的理賠項目中,又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咨詢費、律師調解案件補貼、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補貼等理賠項目,豐富和完善了法律費用保險制度的內容和功能。
2019年1月,張某某在烏爾禾區某建筑工地打零工時,右眼被切割機所傷,經鑒定為十級傷殘。張某某與雇主詩某某多次協商賠償問題無果后,于2021年1月到烏爾禾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援助中心即時受理申請,并指派 “1+1”法律援助律師為其提供服務。
這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先后四次開庭。法院最終采納援助律師的辯護意見,判定雇主、專業分包方、承建方等三方被告承擔全部連帶責任,支付受援人殘疾補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96000元。
2021年5月,王某某在某工程公司打工時不慎摔傷,在獨山子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的幫助下,獨山子區人民法院判決該工程公司賠償王某某各項經濟損失22160.11元。
上述案件結案后,援助律師的所有費用均從“法律費用保險”中支出。

據了解,2018年至2021年底,承擔“法律費用保險”的保險公司共承保個人購買商業法律費用保險3456份;辦理通過法律費用保險程序的訴訟案件2806件、理賠3536100元,經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案件979件、理賠607600元,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低收入人群遇到法律糾紛,可以放心地去打官司,不必再為經濟問題發愁。
克拉瑪依市委依法治市辦公室副主任秦玉明說,建立“法律費用保險”制度,是提高政府公共法律服務能力以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實踐?!胺少M用保險”制度運行以來,在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以及法治政府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