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冬奧會舉辦前夕,很多自媒體人都收到了所在平臺發送的冬奧會版權保護提醒:用戶未經許可不得發布奧運版權內容,如有違反,平臺將對相關侵權內容進行屏蔽、下架處理,對違規賬號采取相應處罰措施。這是冬奧會籌辦舉辦期間,社會各方推進涉奧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縮影。
奧運會是全國乃至全球關注的體育盛會,保護好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也是辦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重要一環。從以往的經驗看,每逢舉辦重大體育賽事,也是很多商家進行推廣營銷的難得良機。如何把握推廣分寸,不觸碰法律紅線;如何拿捏營銷尺度,不逾越法律底線,不僅考驗著商家的法治素養,也檢驗著監管部門、平臺等各方的治理智慧。
為切實保護涉冬奧知識產權,自2015年北京成功申辦冬奧會以來,我國就做了大量法治保障工作。從修訂《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將保護對象涵蓋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運會涉及的所有奧林匹克標志,到聯合印發《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構建立體化保護格局;從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樹立保護涉冬奧知識產權的意識,到全面細致排查,及時制止一些蹭冬奧熱度、搭冬奧便車的隱性營銷行為;從各大互聯網平臺建立處理涉冬奧侵權行為的快速反應機制,到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依法嚴懲各類侵權違法行為,都體現了我國依法保護涉奧知識產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對涉奧知識產權予以全方位、立體化的保護,不僅為冬奧盛會的舉辦營造了良好氛圍,也切實增強了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自覺性。相信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舉措,一定會為北京冬奧會的成功舉辦增色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