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元一張“居民死亡醫學證明”,120元一張“火化證明”,450元一張“病危、病重通知書”……近日,媒體調查發現,在部分電商平臺,只要花上幾百元,就能輕松買到“私人訂制”的偽造文書,甚至有賣家表示“全國哪里都能開、各地公章都能蓋”,令人不寒而栗。
本該經過層層審查的重要文書證明,為何會成為明碼標價的一筆筆“生意”?據了解,當前,我國尚未建立統一的文書信息管理系統,各類文書名稱、制式均不統一,不少不法商家由此找到了鉆空子的機會。同時,文書鑒定程序流程比較繁瑣,鑒別難度較大,且大多應用在處理糾紛或案件中,為查明事實真相提供依據,但一般只能由文書主體單位確認或通過司法鑒定完成,一般群體或個人很難辨別文書的真偽,這也是讓造假商家愈發猖狂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文書信息管理系統存在漏洞外,辦假買假發現難、隱蔽性強也成為文書買賣日漸猖獗的一個重要原因。從媒體報道中不難發現,辦理假證的商家大都不會在商品界面進行明確標注,如果以“死亡證明”為關鍵詞檢索,很難找到相關店鋪,更換為“證明”“病歷”等關鍵詞后,才會出現很多相關店鋪。另外,商家確認買家交易意愿后,往往暗示買家添加微信“私聊”,進行私下交易,這也給發現和追蹤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辦假買假已經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眾所周知,死亡證明關乎一個人的法定繼承、保險合同的履行等一系列民事權利義務的變更,而有人卻將辦理死亡證明做成了生意。這些偽造的證明也多被用來上網騙籌款、騙保險、騙繼承權,甚至有人利用死亡證明逃避刑責。不止于此,辦假買假已涉嫌違法犯罪。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有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行為的,將視情節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罰款。從售賣的角度來說,電商平臺也并非無責。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平臺如果放任銷售偽造的死亡證明,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觸犯刑法則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有效打擊和預防制作和買賣假文書違法行為,需多方聯動。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建立統一的文書信息管理系統,統一各類文書名稱、制式,不給不法分子鉆空子的機會。同時,能否考慮建立非官方文書鑒定程序,為有文書鑒定需求的普通群眾提供便利,簡化鑒定程序,降低鑒定收費。這樣既可以減少因文書造假造成的司法糾紛,節約司法資源,也可以更好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電商平臺也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建立長效、動態監管機制,避免不法商家換個“馬甲”卷土重來。當然,除了堵住監管漏洞、平臺加強自律,相關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制售假證明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