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革命”賦能法律監督更高層次發展
新疆平安網訊 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會,研究深化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充分運用信息化、大數據推進“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提升法律監督質效的舉措。
會議聽取檢察機關“法治信息化建設”情況報告,圍繞加強以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助推檢察工作實現更高層次的“高質量發展”進行了熱烈討論。大家在討論中表示,《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進入新發展階段,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執行和實施仍是亟須補齊的短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更好落實《意見》要求,進一步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勇于開展自我監督”,必須用好大數據。
“檢察機關提升基本能力素質,用心辦案,這只是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必須做到的基礎工作。信息化時代,必須用科技、大數據手段提升質效才可能提高‘產能’。檢察辦案要學習新技術,充分運用信息化,以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道出用好大數據、助力檢察監督辦案的重要性。
如何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用足用好大數據?黨組會提出具體要求——
要有大數據思維。近年來,最高檢牢固樹立科技強檢理念,全面推進智慧檢務建設,先后印發實施深化智慧檢務建設的意見、檢察大數據行動指南、智慧檢務行動指南等,進一步加強對各地檢察機關智慧檢務工作的統籌指導,主動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工作。總體看,在國家大數據戰略的統籌下,檢察機關的大數據工作取得了初步進展。但在用好用足大數據提升監督辦案質效方面,還存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各級檢察機關要有強烈的大數據意識、大數據思維。檢察長、業務部門負責人、每一位辦案檢察官都是充分運用、用好大數據的第一責任人。
要用大數據提升檢察工作質效。要打破數據壁壘,積極主動溝通協作,實現信息共享,借助大數據拓展監督渠道、改進監督模式、創新監督方法、提升監督能力。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大數據在懲防違法犯罪、促進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動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通過數據碰撞篩查,精準發現“四大檢察”辦案線索,為積極穩妥推進“四大檢察”全面協調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要向大數據要戰斗力和“內生動力”。要把科學管理融入大數據運用中,充分用好信息化、大數據指標,促進全體檢察人員自覺、能動、創新履職,開發用好大數據,會同有關方面和部門,一體把《意見》更加優質貫徹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