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群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派員赴河北省霸州市進行了明察暗訪。督查發現,霸州市嚴重違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違規出臺非稅收入考核辦法,向下轄鄉鎮(街道、開發區)下達非稅收入任務,組織開展運動式執法,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引起企業和群眾強烈不滿。
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等12項收入。2016年,財政部專門制定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中央也一再強調要有序合理壓減非稅收入,堅決防止各種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個別地方置中央要求與相關制度于不顧,隨意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比如,督察發現霸州市今年9月印發獎懲辦法,違規提出將非稅收入與征收單位支出掛鉤,并將非稅收入完成情況納入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今年10月,為彌補財力緊張缺口,當地分解下達3.04億元非稅收入任務;11月,考核細則明確稅收收入得分權重為20%,非稅收入得分權重為80%。
由此看出,霸州市將違規獲取非稅收入制度化,通過獎懲辦法、考核細則,倒逼鄉鎮完成非稅收入任務。而且,年底突擊的味道很濃。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不僅是因為當地政府法治意識淡薄,通過“三亂”手段違規操作,也是因為當地不合理支出等原因造成財力緊張,于是通過非稅收入緩解財力緊張。不過,這種大面積大規模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將會造成惡劣的影響,不僅給當地企業增加了經濟負擔,而且破壞了當地營商環境;不但抵消了助企紓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也影響到當地政府形象和法律公信力。為捍衛法律公信力,維護政府形象,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必須依據《預算法》、《行政處罰法》、《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發揮殺一儆百的作用。
據報道,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正在積極組織整改。截至12月16日15時,霸州市已經向2200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退款5472.82萬元。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督辦,確保問題徹底整改到位,最終整改效果值得期待。退款只是整改第一步,此外,應該依法依規追責,讓相關部門、責任人一個不少付出應有代價。整改效果應由企業評價。
要想防止地方政府通過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增加非稅收入,必須把非稅收入徹底關進法律籠子,由各級人大、審計、紀檢、媒體、企業、公眾依法進行監督。目前,國家對非稅收入約束主要靠部門規章,有必要升級為行政法規甚至國家法律,像稅收一樣由法律來決定。我國稅收征管相對規范,就緣于稅收法定。只有把非稅收入征管的決定權、執行權關進籠子,才能防止傷企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