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感謝拜城縣公安局的民警,我們的血汗錢終于有著落了!”11月17日上午,在阿克蘇地區(qū)拜城縣煤礦務工的陳某等28名工人將錦旗送到拜城縣公安局綜合技術偵察大隊副大隊長唐林杰的手中時,按捺不住內心激動,連連向民警道謝。
今年9月,拜城縣某煤礦公司以管理不善、經營陷入困境為由與28名煤礦工人單方面解除合同,給予每名礦工1000余元的賠償,28名煤礦工人認為煤礦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其違約責任不在礦工,而是煤礦公司,煤礦公司應該按照合同要求給予足額賠償。
唐林杰在日常走訪時了解情況后,告知煤礦工人陳某等28人,事件屬勞務糾紛,按照職能范圍應由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受理。唐林杰將情況對當事雙方進行說明后,煤礦公司堅決不愿意走訴訟渠道,雙方情緒激動,爭執(zhí)不下。為了避免矛盾升級,消除轄區(qū)不穩(wěn)定因素,唐林杰主動幫助28名礦工聯(lián)系縣勞動仲裁委及律師事務所,予以咨詢幫助。最終,28名礦工通過訴訟方式起訴煤礦公司,經法院判決,煤礦公司賠償28名礦工112萬元,于是有了開頭的一幕。
今年以來,拜城縣公安局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楓橋經驗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理念,扎實開展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警方提醒:廣大企業(yè)經營者要守法經營,合理發(fā)展,依法承擔企業(yè)責任,做按時支付工資的信譽企業(yè)。同時提醒廣大務工人員,討薪是合法訴求,守法是底線,理性合法討薪才是正確的維權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