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教育局舉行“督促監護令”集中送達+親職教育儀式,現場宣告送達了12份“督促監護令”,督促監管失職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并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縣教育局、公安局、婦聯、團委、社區干部、學生代表及家庭指導教師等參加了此次活動。
活動中,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講師高亢為家長們上了一堂以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成因為主題的親職教育課。從親子情緒管理、建立良好關系的一般原則、沖突處理、經典事例解說等方面為家長們介紹了家庭教育應當注意的問題,生動地詮釋了如何取得孩子的信任、如何讓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和社會習慣、如何對孩子的不良行為和癮癖進行防范和矯治等等。
通過現場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使家長們意識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僅是個法律問題,也是個社會問題、教育問題,而家庭教育永遠是第一位的,父母也要改變和孩子溝通交流的方式,多關心孩子的需求,學法、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督促監護折射出不同家庭教育問題
在案件審查期間,承辦檢察官聯合社會力量對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調查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均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問題,家教不嚴、監管缺位、關愛缺失成為他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
問題一:涉案未成年人無心上學,家長放任輟學,結識社會閑散人員,經常夜不歸宿。
問題二: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忙于賺錢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卻不注重孩子的精神需求和心理需求,導致與孩子之間缺乏溝通,孩子多選擇與陌生人和網友發泄情緒,容易交友不善。
問題三:涉案未成年人存在抽煙、喝酒等不良行為,家長認為管教無效,干脆放任不管。
“指導型”督促監護令
針對“想管不會管”的家長發出“指導型”督促監護令,通過親職教育、推薦書目等方式指導家長對未成年人采取合適的監護方式。
“建議型”督促監護令
針對“管了卻管不到位”的家長發出“建議型”督促監護令,鼓勵家長學習認識孩子的心理狀況,糾正其教育觀念、增加親子交流,平衡工作與陪伴孩子的時間。
“強制型”督促監護令
針對“不會管也不想管”的家長發出“強制型”督促監護令,檢察官與其當場簽訂責令嚴加管教書,接受親職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導,提醒其作好監護人,要時刻為孩子做好榜樣、與孩子共同學習法律知識。
這是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次向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督促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這一重要舉措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大意義。“督促監護令”發出后,檢察院將聯合婦聯、團委、學校、村委會等部門協同跟蹤監督,通過對監護人的履職情況進行回訪,適時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確保“督促監護令”取得實效。
下一步,為深入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工作,落實《關于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將積極探索與婦聯、團委、社會組織等部門和組織構建協作機制,共同推進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為督促監護人有效履行監護職責、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和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