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據《自治區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實施方案〉》(新黨發〔2021〕12號)和《關于進一步鞏固深化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新依委辦發〔2021〕1號)要求,結合各部門(單位)職責職能,切實推動自治區國家機關將執法和普法相融合,形成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自治區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責任清單》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 ,現向社會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共性普法責任清單
(一)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傳憲法和民法典;突出宣傳與維護穩定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宣傳與促進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宣傳黨內法規。
(二)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制定本部門(系統)“八五”普法規劃和每年普法工作計劃;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本部門(系統)“十四五”規劃,與其他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三)依據自治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制定本部門(系統)年度普法計劃和詳細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本部門(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組織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并向自治區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五)加強普法宣傳隊伍建設,組建由3至5名本部門(系統)執法骨干任成員的普法講師團。
(六)加強本部門(系統)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法治教育,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重大事項決策會前學法,落實“一把手”講法述法制度;推動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講座、旁聽庭審、日常學法和年度學法考試、新任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
(七)結合“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4月自治區憲法法律宣傳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傳月、行業宣傳日(周、月)、法律法規頒布施行紀念日等特殊時間節點,積極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和社會公益普法活動,切實履行社會普法責任。
(八)將法治宣傳教育與本部門(單位)“訪惠聚”駐村工作和“民族團結一家親”結親活動相結合,常態化開展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支持所幫扶村(社區)培養一批“法律明白人”、建設村級法治文化陣地。
(九)加強本部門(系統)法治文化建設,建成1—2個有部門行業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陣地,在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微信、微博開辟法治宣傳專欄,編印法治宣傳資料,創作微視頻、微電影等。
(十)落實以案釋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篩選、整理和發布工作,在司法辦案、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社會管理過程中,
向行政相對人、當事人和社會公眾開展實時普法。
(十一)深入開展本部門(行業)依法治理,積極參與法治創建活動。
(十二)加強本部門(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檔案管理工作,每年報備普法工作計劃、普法具體清單,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
個性普法責任清單
(一)自治區黨委政法委
深入宣傳《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與黨委政法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將法治宣傳教育作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全區政法干警培訓工作;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自治區維穩和平安建設考核;組織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掃黑除惡、邊境管理、去極端化、反邪教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協調推進“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協調、指導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建立健全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
(二)自治區黨委網信辦
深入宣傳與網絡安全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網絡”活動,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強化對互聯網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推動完善網絡管理制度規范;推出一批新媒體普法產品;協調、指導主要網站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三)自治區黨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國家保密局)
深入宣傳與保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自治區保密教育實訓平臺和保密教育示范基地建設。
(四)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
深入宣傳與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統籌推進相關部門重點宣傳貫徹立法法、監督法、監察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協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相關決議,做好相關法治宣傳教育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和完善;協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和審議法治宣傳教育地方性法規及相關決議貫徹執行情況報告,開展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協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開展領導干部任職宣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法治宣傳教育的檢查考核工作。
(五)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深入宣傳與法院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法官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主力軍作用,以審判活動為平臺,采取公開庭審、公開宣判、巡回法庭等形式,對公民進行法治宣傳教育;落實法官以案釋法制度,向案件當事人、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推薦和管理工作;配合各單位開展旁聽庭審活動;配合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等重點人群的服務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六)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深入宣傳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檢察官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主力軍作用,持續開展對案件當事人、社會公眾的法治宣傳教育;落實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推薦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等重點人群的服務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七)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入宣傳招投標、價格管理、優化營商環境等與發展改革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專題宣傳活動。
(八)自治區教育廳
深入宣傳與教育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學校”活動,貫徹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將法治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指導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動,做好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聘任工作并督促其發揮應有作用,指導學校法治文化建設和校外法治實踐活動;組織開展“自治區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創建活動;牽頭做好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強化教師的法治培訓;做好學校法治宣傳教育檢查考核工作。
(九)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深入宣傳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與科技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托科普基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會同相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治理活動。
(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深入宣傳中小企業促進法、節約能源法、無線電管理條例等與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活動,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活動。
(十一)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
深入宣傳民族團結、宗教和諧、去極端化等與民族宗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的統一部署下,深化“法治進宗教院校、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完善宗教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律法規教育作為宗教院校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強宗教場所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依法開展民族宗教領域專項治理活動。
(十二)自治區公安廳
深入宣傳掃黑除惡、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公安民警以案釋法制度,在執法辦案過程中持續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以案學法;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推薦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等重點人群的服務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十三)自治區民政廳
深入宣傳與民政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社區”活動,指導完善居民公約,指導社區民主決策、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加強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等領域依法治理工作;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協調、指導全區性社會組織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門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十四)自治區司法廳
深入宣傳與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會同黨委宣傳部門制定全區普法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指導、推動全區法治文化建設、普法新媒體平臺建設;組織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法治政府創建示范等多層次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貫徹落實治本安全觀,加強監獄服刑人員、強制戒毒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安置幫教人員等重點人群的普法教育;落實律師、公證人、司法鑒定員、行政復議人員、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顧問以案釋法制度,在法律服務和法治建設中開展普法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推薦和管理工作。
(十五)自治區財政廳
深入宣傳政府采購、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與財政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惠民惠企惠農等民生領域的財政政策;加強自治區級法治宣傳教育經費保障,將普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開展財政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開展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等領域專項治理活動。
(十六)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深入宣傳勞動法、社會保險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注重法治知識在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中的比重,把學法用法考法情況列入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
(十七)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深入宣傳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與自然資源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鄉村”活動,引導農民依法使用和科學管理土地資源;深入開展自然資源專項依法治理活動,加大自然資源執法監督力度,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結合自然公園、城市規劃館、地質文化村等項目建設,積極建設自然資源法治宣傳教育文化陣地。
(十八)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深入宣傳與生態環境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持續開展“法治進企業”“法治進鄉村”活動,擴大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專項依法治理活動,加大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力度,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深入宣傳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物業管理條例等與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工地、進物業、進住宅小區”活動,完善和規范物業管理秩序,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住房城鄉建設專項依法治理活動,加強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督;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依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會同有關部門把法治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設中,因地制宜建設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街區等法治文化陣地。
(二十)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深入宣傳與交通運輸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公共交通場所”“法治進企業”活動,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單位在公路、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普法宣傳,切實加強交通運輸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企業員工的法治宣傳教育;開展超限運輸治理、非法營運等交通運輸行業專項治理活動,推進交通運輸行業依法治企、誠信經營;依法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規范交通運輸市場秩序。
(二十一)自治區水利廳
深入宣傳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與水利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實施“河長制”“湖長制”,開展水資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專項依法治理活動,加大水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依法懲處水事違法行為;加強水利法治文化建設,建立完善水利教育基地與法治文化陣地融合共享機制。
(二十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深入宣傳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與農業農村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鄉村”活動,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強農業農村執法和依法治理,維護農民和消費者權益;推進農業農村依法行政,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穩定農業農村生產秩序;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民工法治宣傳教育,維護合法權益。
(二十三)自治區商務廳
深入宣傳對外貿易法、外商投資法、拍賣法、反傾銷條例等與商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利用賓館、大型商超、市場、餐飲場所等人員密集的特點開展法治宣傳。
(二十四)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深入宣傳與文化旅游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景區”“法治進賓館”活動,依法完善和規范文化旅游市場,充分利用景區、賓館、酒店等人員來往頻繁的優勢開展憲法法律宣傳;加強以旅游市場、文化演出娛樂市場、網絡文化市場管理、旅游從業人員為重點的依法治理;不斷拓展和充實城鄉公共文化設施的法治宣傳功能,切實加強城鄉公共法治文化陣地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類文藝團體積極參與法治文藝作品的創作、推廣,組織開展法治文藝進基層活動;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二十五)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深入宣傳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疫苗管理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與衛生健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導民營醫療機構等相關企業單位開展衛生健康法治宣傳教育;依法開展行業專項治理活動。
(二十六)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
深入宣傳退役軍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護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與退役軍人事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軍隊轉業干部法治培訓;依法開展退役軍人保障領域專項治理活動。
(二十七)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深入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與應急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推進依法治理,把法治教育融入行政許可、安全培訓、執法檢查全過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規范安全生產秩序。
(二十八)自治區審計廳
深入宣傳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自治區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條例等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機關”活動,充分運用審計進點見面會、現場審計、征求意見、督促整改等多種形式,向被審計對象開展普法宣傳;依法開展財政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治理活動。
(二十九)自治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深入宣傳企業國有資產法等與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活動,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完善依法監管體制機制;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轄屬企業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通報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推動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建立健全“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依法規范、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三十)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入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法治進商場”活動,擴大市場監管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開展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打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依法加強市場經營活動監管,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積極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三十一)自治區廣播電視局
深入宣傳與廣播電視行政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將法治文化題材列入重點電視劇和網絡視聽創作題材庫,促進法治文化精品創作;推動各級電視臺、廣播電臺辦好法治類節目欄目,普及法律知識、宣揚法治精神。
(三十二)自治區體育局
深入宣傳體育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全民健身條例等與體育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職業體育違紀違法專項治理活動。
(三十三)自治區統計局
深入宣傳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等與統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治理活動。
(三十四)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深入宣傳醫療保障待遇、藥品耗材采購、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打擊欺詐騙保等與醫療保障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活動。
(三十五)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深入宣傳防范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與金融監督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行政訴訟案件旁聽;依法開展非法金融集資專項治理活動。
(三十六)自治區信訪局
深入宣傳國家信訪條例、自治區信訪條例等與信訪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把信訪法治教育納入干部隊伍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依法開展信訪領域越級上訪專項治理活動。
(三十七)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深入宣傳與林業草原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林區、草原、鄉村”活動,切實加強林業草原從業人員和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檢疫和防治等重點領域的法治宣傳教育;依法開展林業草原專項治理活動,加大林業草原執法監督力度,依法打擊亂砍濫伐、亂捕濫殺等違法犯罪行為;大力開展林業草原公益普法宣傳活動,廣泛傳播“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
(三十八)自治區總工會
深入宣傳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與工會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利用工人文化宮、俱樂部等職工文化陣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制度,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依法依規調處勞動爭議。
(三十九)自治區團委
深入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發揮“12355青少年網絡服務平臺”作用,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咨詢服務;做好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依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引導青少年積極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四十)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深入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等與婦聯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建設法治新疆·巾幗在行動”“法治進萬家”活動,利用“婦女之家”等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繼續發揮好12338婦女維權熱線和婦聯信訪窗口的作用,為有法律咨詢、糾紛調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樣的專業化、公益性普法維權服務。
(四十一)自治區工商聯
深入宣傳與工商聯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民營企業、進商會”活動,廣泛開展民營企業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民營企業法治意識,反映民營企業司法訴求,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積極參與法治實踐,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
(四十二)烏魯木齊海關
深入宣傳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等與海關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活動,不斷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依法開展打擊走私違法專項治理活動。
(四十三)新疆自治區稅務局
深入宣傳與稅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活動,加強重點企業和特定納稅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稅收依法治理活動,加大稅收執法監督力度,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強稅收法治文化建設,推動稅收法治文藝作品和法治公益廣告的創作與展演展播。
(四十四)新疆通信管理局
深入宣傳網絡安全法、行政處罰法、電信條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與通信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充分利用公益短信、新媒體等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指導轄區內各電信機構開展多種形式法治宣傳教育;依法開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專項治理活動。
(四十五)新疆郵政管理局
深入宣傳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與郵政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企業”活動,通過上門送法、新媒體普法、以案釋法等形式,指導郵政快遞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依法開展行政審批、依法經營、安全生產等領域專項治理活動。
(四十六)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
深入宣傳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與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銀行保險機構從業人員法治教育;開展行業依法治理,繼續密切關注非法校園貸、銀行保險業市場亂象、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整治工作;督導、指導轄區內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開展多種形式法治宣傳教育。
(四十七)中國民航新疆管理局
深入宣傳民航法等與民用航空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公共交通場所”活動,充分利用機場、機艙等場所開展普法教育;指導轄區內各單位開展多種形式法治宣傳教育。
(四十八)中國鐵路烏魯木齊局集團有限公司
深入宣傳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與鐵路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化“法治進公共交通場所”活動,充分利用火車站、車廂等場所開展普法教育;深化“法治進學校”活動,面向青少年開展鐵路交通安全、愛路護路法治宣傳;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做好法律咨詢服務;指導轄區內各鐵路運輸機構開展多種形式法治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