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官,是法律的執行者,應該把法律中包含的大愛,送到每一位當事人的心中!”沙吾列·喀馬勒汗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沙吾列·喀馬勒汗, 1994年進入法院工作,現任阿勒泰地區青河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25年來,她兢兢業業、廉潔奉公、嚴謹細致、務實高效,對于當事人的訴求,堅持做到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恪守司法良知
2020年10月,沙吾列調解一起不當得利案件,被告為六十多歲的老人,原告是被告弟媳,原告丈夫去世后,原告與自己弱智兒子共同生活,原告的草原補貼一直由被告領取,被告沒有交給原告,被告在村里較為強勢,經村委會調解未果無奈訴至法院。
沙吾列接案后,分析雙方關系,肯定被告長期以來對原告及家人的照顧,指出占用補償款的錯誤,動之以情曉之以法,被告受到教育,原告表示諒解,雙方握手言和,被告全部退還了補償款,成功挽救了一家人的感情,和睦親情得以延續。

2020年12月,沙吾列為了一起牧民間牲畜所有權糾紛,行程140公里,先后10次進行調解,最終讓雙方握手言和;2021年3月,她還因一起贍養糾紛,結案后多次回訪,叮囑撫養人盡責,讓被撫養人受益,讓家人感情得以升溫。
及時高效辦案
“方便群眾才是真正愛護群眾!”沙吾列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
在田間地頭、在草地氈房巡回審判是沙吾列的常態。2020年4月,沙吾列審理原告阿某訴被告木某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原告堅稱維修后的衛生間仍在漏水,被告否認。庭審已經占用了午休時間,下午還有其他案件開庭,沙吾列堅持去現場查看,了解掌握直觀情況,做出更加準確的判斷,最后雙方達成修復及賠償協議。為提高群眾法律意識,沙吾列在現場開庭,邀請牧民、村委會干部旁聽,經過審理,查明事情原因,明確各自權益,解決了雙方紛爭,旁聽群眾紛紛表示受教。
2020年,某建設有限公司承建某能源公司廠房等基礎設施,工程竣工后,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以種種理由拒絕支付拖欠工程款,多次催要無果,某建設有限公司無奈起訴至法院。沙吾列接到案子后,多次找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案情,耐心地做雙方工作,但雙方一直僵持不下。考慮到涉案金額較大,只能判決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某建設有限公司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判決生效后,她又多次找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從法律與情理的角度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調解,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尊重,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履行了生效判決義務。至此,案件得到有效解決,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面對每一個案件、每一位當事人,沙吾列始終如一,讓司法權威在具體的人性關懷中得以彰顯。
“在法官這個神圣的崗位上,法官的職業良知是人文關懷和司法責任感的內心體現。司法良知的實現靠愛心,靠用心,靠責任心和敬畏之心。”沙吾列說道。